葛先生反映 給女兒報了一個乒乓球培訓班 幾天前機構(gòu)突然通知 課程到期上不了了 聯(lián)系上機構(gòu)負責人 對方在給出方案的同時 還提了一個要求 葛先生:沒有任何告知和提醒。就是到12月1號的時候,發(fā)了個信息說我們到期了。12月3號的時候直接告訴我們停掉了,不能上了。 杭州西溪印象城里有一家 賽客潮乒青少年乒乓球訓練中心 去年11月 葛先生給女兒報了48節(jié)一對一課程 總共花費10560元 合同上寫著 課程終止日期是2024年11月11號 不過葛先生表示 這份合同他們之前沒有拿到過 現(xiàn)在的截圖是機構(gòu)客服 通知課程到期后才發(fā)過來的 合同下方標注共三頁 發(fā)過來的只有第一頁 葛先生:之前的時候,這個合同他也沒有給我們過,就給了我們一張收據(jù)。我們當時說是一周上一次,那么當時報課的時候呢,也是說都沒問題的,讓我們有時間就來,沒時間的話,你就下次上。反正這個的話,48節(jié)課,上完為止。一年總共52周,那么它,按照48節(jié)課來算,其實這個時間本身也不合理。 葛先生說 現(xiàn)在還剩19節(jié)課 過去一年 女兒因為生病和外出旅游 請過七八次假 除了他們主動請假 女兒沒上完課 也和培訓機構(gòu)人員變動有關 葛先生:(8月份)我們在住院的過程中,他們說教練離職了,后面課也就停掉了。9月底的時候來選過一次教練,后來10月份才又重新開始恢復上課。中途的話,有耽誤了差不多一個半月的時間。第一呢,繼續(xù)上課,上完為止,48次,我不占你的任何便宜;第二呢,如果你不給我上了,按照單價退我錢也可以的,大概4100多元。 找到賽客潮乒培訓機構(gòu) 現(xiàn)場的教練表示負責人不在 葛先生提供了一位李總的電話 打過去對方表示已經(jīng)離職 并提供了現(xiàn)在負責人的電話 杭州賽客潮乒培訓機構(gòu) 負責人:紙質(zhì)形式,當時報名的時候已經(jīng)把合同給到他了。然后他仔細看了好幾遍的合同, 還讓我們寫了附加條款,寫了之后,然后給到他,他才報的名。7月份時候,7月19號的時候已經(jīng)跟他說過了,他購買課程有效期是12個月。 記者:7月份您跟他這個提醒的話,是微信還是說還是其它的形式呢?喂? 杭州賽客潮乒培訓機構(gòu) 負責人:你等一下,我在看,因為我是剛接過來的,我得核實。 記者:那我把我這個聯(lián)系方式留在您這邊可以嗎?如果您后面,比如說有聊天記錄這樣的證據(jù),可以給到我,或者有什么情況也可以跟我溝通。 杭州賽客潮乒培訓機構(gòu) 負責人:我為啥給到你?你是干嘛的? 記者:我們這邊媒體。 杭州賽客潮乒培訓機構(gòu) 負責人:你媒體怎么了?你又不是執(zhí)法部門。他想解決,他就別上我這鬧事了。解決,我昨天已經(jīng)跟警察說過了,警察也應該跟他反映過了。19節(jié)課,9節(jié)課可以給他補,半個月時間之內(nèi)9節(jié)課上完,但是我要求,他拉橫幅上我們門口道歉去。
葛先生:他說這個事情以后我們就報了警,派出所也來過,就是聯(lián)系不到他,他也不接電話。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出此下策去聯(lián)系到他,想讓他,來主動聯(lián)系我們。
關于7月份告知課程有效期的憑據(jù)
“賽客潮乒”的負責人沒有提供
浙版《消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
以消費者實際購買的商品
或者接受的服務扣付費用
并設定使用期限的預付憑證
在設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后
經(jīng)營者應當退還
預付款余額或者延長期限
并不得收取額外費用
關于報名時的附加條款
葛先生解釋了當時的情況
葛先生:報課的時候,他就有說,你錢交進來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退錢了,不管發(fā)生任何事情都不能退錢。因為這個事情我們不愿意付錢,最后加了一個附加條款,就是如果退錢的話,剩余課時加上10%的手續(xù)費,可以給我們退。就因為加了這個條款,他說要蓋章要審核,就沒有給我們合同。后來一直上課過程中,我們在正常上課,也沒問他要合同,也就沒有給。
商場方面表示會幫忙協(xié)調(diào)溝通
葛先生不接受店家負責人
提出的解決方案
表示會向職能部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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