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連江縣東湖鎮(zhèn)的新希望鮮生活冷鏈東南運營中心建設工程已經(jīng)竣工數(shù)月,有十幾名工人反映他們今年曾在此地做臨時工,從事倒水泥、打掃衛(wèi)生等工作,但工資一直未發(fā)放。 記者了解到,該工地由福州鮮生活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承包給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這些工人雖然有工作時的照片,但都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結算清單,福州鮮生活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方表示無法確認工人身份。 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對方稱自己正在外地,無法前來核實。對此,福州鮮生活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方代表表示,他們會先將這些工人的信息及工資情況進行登記,之后與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核對;若確實存在拖欠工資的情況,將與該承包方溝通,確保在明年1月3日之前將工資發(fā)放完畢。 從法律角度分析,此事件涉及以下多個方面的法律點: 1、勞動合同的必要性: 文章中的工人們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在工資糾紛中難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情況。這提醒我們,無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都應該與雇主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信息記錄與證據(jù)保存: 工人們雖然拿出了工作時的照片,但由于沒有勞動合同和結算清單等關鍵證據(jù),導致在工資糾紛中處于不利地位。這提醒我們,在工作過程中,應盡可能保留相關的證據(jù)和記錄,如勞動合同、工時記錄、工資條等,以便在需要時能夠證明自己的權益。第一幫幫團,贊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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