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給《都市全接觸》打來了電話反映,自己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水岸漫街租了一個餐廳,經營了半年左右,就被告知餐廳要被拆除,這讓他不知如何是好。
高貝租的餐廳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水岸漫街,走進他的餐廳大門就能看到,院子里的建筑已經被拆除了,這些圓形的臺子就是曾經餐廳的地板,這個集裝箱是廚房,一些餐具和廚房的設施設備就在里面堆放著。
高貝 餐廳租客:2024年12月10日給我打電話說他要重新改造,先把店里的設備設施桌椅板凳全搬走,20號左右正好碰見城管過來了,說你們這咋還沒拆我才了解到這個地方是違建,要強制拆除 。 
2024年4月16日,高貝在他人介紹下與楊琛曦簽訂合同,以每年15萬元的價格租下了楊琛曦在水岸漫街的餐廳,該餐廳的建筑面積為350平方米。然后又花了3萬元把餐廳改造成燒烤店。令高貝沒想到的是,經營了半年的餐廳突然被拆了。
高貝 餐廳租客:所以從我租的時候 我就上當受騙了,我到2025年4月16日這個合同到期還有五個多月,他應該除了房租還有我的改造費,因為給我拆了,得給我退八萬多塊錢。
高貝告訴記者,他多次找房東楊琛曦協(xié)商退款的事,但是對方并不同意。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楊琛曦,他告訴記者,位于水岸漫街的這350平方米餐廳是他在2023年建設的,建設時取得了部分手續(xù),但是他拒絕向記者展示這些手續(xù)。 
記者:(2023年)去年蓋的今年(2024年)就讓拆了, 手續(xù)當時沒批下來是不?
楊琛曦 餐廳房東:這個是后面我們有別的計劃,這塊地方是一個廣場,我廣場上蓋的餐廳,我們當時有一些活動的批復,我不方便給你看。

楊琛曦說,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5萬元經營保證金和日營業(yè)額的15%。但是乙方高貝現(xiàn)在沒把錢完全付清,已經違反了雙方的合同。
楊琛曦 餐廳房東:合作期間他保證金沒給我交,包括到11月份的時候 他的營業(yè)額提成也沒給全,我要算他合同違約的話他現(xiàn)在應該(欠)七萬塊錢,我也告訴他了可以去起訴我,我們根據(jù)合同互相追對方責任法院判下來該我賠償我賠償。房東楊琛曦主張高貝給他7萬元的想法合理嗎?高貝應該怎樣維權呢?記者咨詢了律師。
苗榮盛 律師:他們雙方之間是形成了建筑物租賃或者使用合同,但是基于租賃物是違章建筑,所以他們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就不存在對雙方的約束力了,租賃合同無效的過錯主要責任在于房東,但是承租方也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沒有要求提供有關這方面的證照,承租人也有過錯,原則是對于所造成的損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三七開的比例承擔,裝修費用就按照比例由雙方分別承擔,租金未使用的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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