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山東的張女士撿了個大漏,她用644萬在法拍網(wǎng)上買下上海一套市值千萬的房子。
有一說一,這么便宜肯定是有瑕疵的,這套房的問題就是前房主程麗麗(化名)霸占房屋不搬。
據(jù)說當時張女士的操作是,花了50萬保證金競拍成功,然后找人借了錢付尾款,再拿著法院的裁定去過戶,房子到手立刻抵押還掉借款。四舍五入,張女士用50萬買下市值千萬的房子,雖然暫時不能住進去,但實打?qū)嵉牟粍赢a(chǎn)到手,這筆買賣怎么算怎么值啊。
2023年外地法院執(zhí)行局來到上海,將原房主程麗麗強制遷出,將房子交給新主人,張女士喜遷新居。但因為前房主總來鬧,她就把這套房子賣了,當然這回就是按市場價。
有人歡喜就有人愁,愁得就是原房主程麗麗,她之所以會被強制拍賣房子,是因為她和丈夫替人擔保借款450萬。經(jīng)?次覀児(jié)目的小伙伴都知道,擔保是個高風險行為,錢一分沒有,責任一點不少。尤其是在民法典生效之前,適用擔保法的時候,沒有特別約定就一律按連帶擔保算,這可不得了,連帶擔保的法律責任幾乎等同于借款人。
但程麗麗不知道,稀里糊涂地簽了字,也就背上了債。法院要求程麗麗還錢,還不上就拍賣了她的房子,評估價900多萬。
程麗麗不認,在她看來,一共6個人擔保,即便承擔責任,她和丈夫倆人也只需要還150萬。于是對抗執(zhí)行,怎么都不肯搬,這才有了拍賣公告的那句話。
好好的市中心地鐵房變成了瑕疵房,最終無人競拍,被張女士起拍價拿下。但事情到這里還沒完,如果程麗麗及時止損,不僅能剩下100多萬,還能依法去向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索賠,把錢拿回來。
但是程麗麗的操作卻是賴在房子里不肯搬走,她的理由是:
因為法院備注了不會騰退
我的房子才會低價被賣
那我就可以繼續(xù)住
讓我和買家來爭論吧
202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體新聞發(fā)布廳舉行全國法院執(zhí)行領(lǐng)域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成果新聞發(fā)布會。會上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進一步完善執(zhí)行權(quán)制約機制 加強執(zhí)行監(jiān)督的意見》,其中明確,拍賣財產(chǎn)為不動產(chǎn)且被執(zhí)行人或者他人無權(quán)占用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依法負責騰退。
有了這個法律依據(jù),法院直接上門把程麗麗強制遷走了。此時的程麗麗不僅一分錢沒剩下,還因為占房5年,欠下近100萬的罰金。
捋一捋就是
程麗麗一分錢沒借
不僅賠了一套市值千萬的房
還背了100多萬的罰款
成了老賴
怎么算怎么虧
而且在張女士入住后,程麗麗多次去砸門、堵鎖眼、貼標語,甚至還貼花圈⬇️
因為她多次滋擾,加上破壞了張女士的門鎖,物損300元,靜安公安對她處以5日的行政拘留,理由是破壞他人財物。
但程麗麗扭頭
就把公安給告了
理由是她損壞的是自己的鎖
她的邏輯是:2019年房子就過戶成張女士的了,當時為了要房子張女士多次打上門要說法,把門破壞了。之后她掏錢更換了門,那這個門就是自己的,被強制騰退后,張女士入住但也沒換門。所以之后自己打上門,砸的也是自己的東西。
可惜這套邏輯閉環(huán)沒有得到法院認可,程麗麗提起的行政訴訟最終敗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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