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遼陽燈塔的李老太和老伴兒陳老漢雖說是半路夫妻,但也一起生活了50多年,只不過二人一直關系不好。在一次爭執(zhí)后,李老太打死陳老漢,隨后自己喝藥自殺未遂。被搶救過來的李老太被認定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20年4月7日17時許,在遼陽燈塔陳老漢家中,二人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并廝打起來。陳老漢被李老太打倒后仰面躺在西屋炕上,李老太用鐵鍬、磚頭、鎬頭等連續(xù)砸擊陳老漢的頭、面部,致80歲的陳老漢死亡。隨后李老太服下大量藥片和鹵水自殺,還給女兒打了電話。因搶救及時,李老太脫離生命危險,自殺未遂。李老太當日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陳老漢的后事由陳老漢的兒子陳某料理,喪葬費花費37632元。檢察機關指控李老太犯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期間,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也要求判令李老太給付死亡賠償金20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喪葬費3萬元,共計人民幣33萬元。李老太王老漢所在村的村書記,李老太和前夫的女兒以及陳老漢的兒子都向法庭證實,老兩口經(jīng)常鬧矛盾,總吵架動手。而李老太卻認為,自己打死老伴兒是因為他愛喝酒,還說要殺自己在先,是一時失錯了手。法院認為,李老太因家庭瑣事持磚頭等兇器打擊他人頭、面部,致對方當場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認定,李老太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構成故意殺人罪,故對失錯手的辯解不予采納。不過本案系夫妻矛盾激化引發(fā),審理期間陳老漢部分家屬對李老太表示諒解,李老太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于坦白,而且審判時年齡確已超過75周歲,可對其從輕處罰。關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某提出的民事賠償合理、合法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李老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賠償陳某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37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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