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yè)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guī)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guī)定:電信、互聯(lián)網、金融業(yè)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guī)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yè)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些違法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常常有意隱瞞身份藏身旅館,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重大隱患。落實住宿“四實”登記,是及時預防、發(fā)現(xiàn)、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關鍵所在。 一、“實名”是指對入住旅客實行實名登記,旅客必須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并且做到“誰住宿就登記誰”。 二、“實數(shù)”是指對入住旅客實行實數(shù)登記,必須一人一證準確落實。 三、“實情”是指對入住旅客住宿情況按實際情況進行登記,不得虛假,如旅客的身份信息不符、房號與身份證登記不一致,私自換房間等都是不允許的。 四、“實時”是指旅客入住或退房時就必須將旅客的登記信息及時錄入電腦并上傳到公安機關。 “三問”為:一問請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二問是否旅客本人入住;三問有否其他一同入住人員; “三核”為:一核對身份證件頭像、性別、年齡是否與旅客一致;二核對旅館業(yè)系統(tǒng)登記的內容與證件信息準確無誤;三核對旅客同時入住人員是否已逐人如實登記; “四嚴禁”為:一嚴禁無登記有效身份證件入;二嚴禁持他人身份證件登記入;三嚴禁本人登記后由他人入住;四嚴禁一人登記后多人入住。警方提醒廣大旅客朋友,當賓館酒店溫馨告知“請出示您的身份證件”的時候,請予以配合;各大賓館、酒店、旅館經營業(yè)應嚴格落實實名、實數(shù)、實情、實時登記,以免得不償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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