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虎門交警在開展夜查酒駕行動時攔停了一輛小車,而司機下車后不但不配合交警的工作,竟然還拿出一疊錢想賄賂交警。這是什么操作呢?
當天凌晨,東莞虎門交警大隊在連升路開展夜查酒駕統(tǒng)一行動時,示意一輛小車靠邊停車,例行檢查。然后車上的女司機告訴我們交警,她是沒有駕駛證的,然后叫我們不要拍她視頻,她說給我們錢,說私了。
執(zhí)勤交警當即拒絕了劉某的賄賂,馬上要求劉某依法接受酒精檢測,在完成酒精呼氣測試之后劉某依然不死心,慌忙從兜里掏出幾張百元大鈔再次試圖賄賂交警。

交警打斷了劉某的解釋,并嚴厲地反問道,“你有錢給我,不如叫代駕!”經(jīng)過呼氣酒精檢測,劉某達到酒駕標準。劉某對其二次酒駕且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最后,交警部門依法對劉某處以3500元罰款,行政拘留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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