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的符先生反映,他通過新城地產的一款軟件給別人推薦房源,已經成交了好幾套,但對方承諾的傭金,一直沒有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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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先生說,2018年他應聘到湖州新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上班,從事營銷方面的工作,2020年5月離職,入職那一年,他購買了由公司開發(fā)的新城大都會的房子。
符先生:“他們的話同時也向業(yè)主推薦一個小新家的app,作為一個全民經紀人推薦房源,推薦成功之后,有一個相應的傭金激勵,有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不等的一個傭金!
符先生說,在小新家軟件上注冊后,就可以通過軟件向家人、親友、同事推薦房源,推薦成功后可以獲得傭金。
符先生提供了一張截圖,他說當時在公司內部查看了關于全民經紀人分類的規(guī)定,上面提到老業(yè)主和公司員工都可以成為全民經紀人,但公司員工中項目營銷團隊人員除外。
后來,符先生的妻子就在小新家軟件上注冊了賬號。
符先生:“周邊親戚朋友那些也要買房子,我老婆知道之后,也會把他們推薦到小新家app上面,并且進行帶看或者聯(lián)系我的也有,因為我本身是這家公司員工,親戚朋友也比較相信我,所以說差不多,在這邊買了有六七套房子!
據符先生說,妻子找的購房者都是身邊的親戚朋友,推薦的樓盤都是新城大都會。符先生說六套房子是在2020年年初推薦成功的,傭金發(fā)放時間應該是2020年4月份,總傭金是104371.52元,但符先生說,這筆錢一直沒有發(fā)放。
符先生:“現在的話他們以我曾經在這邊是員工為理由,這個錢就不讓結了,上面沒有任何一條顯示說員工的家屬不讓推薦,確實項目營銷團隊是不讓推薦,但是我也查了,我的編制不是在這個項目的,而且本身推薦人是我老婆,更何況我是業(yè)主!
記者陪符先生找到新城大都會項目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后來,新城控股浙江地區(qū)公關部發(fā)來了一份文字說明,認為符先生妻子賬號上推薦的6組客戶都是符先生本人拓展的客戶。新城地產在德清有三個在售項目,內部實行聯(lián)動銷售,營銷工作人員的任務主要是三個項目的客戶拓展、而不限于其實際駐崗項目。新城方面還表示,公司明確規(guī)定,嚴禁營銷序列員工注冊個人經紀人,嚴禁將客戶包裝為個人經紀人客戶來惡意套取高額傭金,因此暫定不予結算該部分傭金。符先生不認可新城方面的這番解釋,考慮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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