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有市民給攀枝花廣播電視臺《新聞天天看》欄目記者打來電話稱,在仁和香榭麗都小區(qū),有人爬上了正在運作的塔吊阻止施工,場面一度十分危險……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起來看記者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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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十點左右,記者趕往仁和香榭麗都小區(qū)看到,在14號樓的塔吊上坐著一位女子,雙腳搭在外面,情況十分危險。
眼前這位男子名叫蔣信才,塔吊上的女子是他的老婆。蔣信才告訴記者,老婆爬上塔吊實為無奈之舉......
在記者的進一步了解中得知,蔣信才于2014年2月從香榭麗都小區(qū)A3標段施工的總承包單位的負責人蔣小平手中分包了14#、15#樓所有木工的工作,并簽訂了《勞務施工承包合同》,按照事先約定好的價位和相應條款,蔣信才請來工人一起干活。
蔣信才告訴記者,由于資金不到位,木工活做做停停,從2014年2月一直到2016年4月,木工活都還沒做完。
按照合同約定和實際產量,蔣小平目前還拖欠自己104萬工程款,他已無力支付手下工人的工資,工人找他要錢,他只得出此下策,將工人帶到工地上來找蔣小平催款。
由于蔣小平遲遲沒露面,一氣之下,討要工錢的師傅將工地上的電斷了,自己的老婆也爬上了塔吊。
據香榭麗都A3標段項目負責人徐健文介紹,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進度,他們給蔣信才的工程款是付夠了的,工人斷電、爬塔吊實為無理取鬧。
為了避免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仁和派出所介入此事,在警方的極力勸說下,爬塔吊的女子終于下來了。
蔣信才和妻子表示,蔣小平欠他們工錢一百多萬;而蔣小平方面卻說,按照合同約定進度款已經付夠了,雙方各執(zhí)一詞。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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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3標段項目負責人徐健文出示的《勞務施工承包合同》書上記者看到,在第十二條: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上明確寫道“每次付款時間均按主合同付款時間支付乙方實際已完單項工程量的70%結算勞務承包費”。
據徐健文介紹,他們按照合同約定已經向蔣信才支付了70%的進度款,還有38萬多的尾款未付。由于多次向蔣信才提出復工,蔣信才都拒絕了,所以現在已有新的隊伍進場。
而蔣信才卻不認可這種說法。他說,他們雙方爭議的焦點則是在工程量的核算上存在差異,再就是解除合同后,蔣小平扣除的相關款項不合理。
而蔣小平卻認為,蔣信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完工,扣除相應款項是理所應當。
仁和區(qū)住建局、仁和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的工作人員來到現場進行調解,但由于雙方一直爭論不休,并未達成任何調解協(xié)議。根據合同約定,仁和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的工作人員建議雙方可通過勞動仲裁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此事。
蔣信才及工人討要工錢的心情我們也能夠理解,但應該采取合理合法的渠道。爬塔吊之舉,不僅影響別人的正常施工,更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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