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的蘇先生向我們欄目反映說,9月13號晚上,由于當?shù)亟ㄔO南路蔬菜批發(fā)市場附近的兩根線桿突然斷裂,砸中了他家停放的轎車,致使車輛尾部受損,快一個月的時間,一直沒人對此負責,車輛至今還停在原地。 愛車被砸誰擔責 蘇先生的愛人告訴記者,9月13號晚上,她的車停在安徽省利辛縣建設南路南50米的停車位上,被兩個電線桿砸到了車上。 事發(fā)已經(jīng)將近一個月了,他們一直給相關通信公司打電話,但他們互相推諉,都不承認斷裂的線桿是自家單位的。 蘇先生說,從斷裂的線桿上,除了可以看到有中國移動的字樣的黑色線纜之外,還有沒有標識的白色線纜和支架附件。為了了解斷裂的線桿到底屬于哪一家單位,我們記者分別撥通了相關通信公司的服務熱線。 通信公司均否認 中國移動客服稱,他們已經(jīng)在后臺核實,蔬菜批發(fā)市場那個地址沒有移動的電線桿。 中國聯(lián)通利辛分公司客服也告訴記者,他們這邊師傅已經(jīng)去確認過,斷裂的線桿不屬于聯(lián)通。 采訪中,相關通信公司都回應稱,不是他們單位的線桿,也沒有明確線桿所屬的單位或部門。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蘇先生應當如何維權(quán),究竟該誰為蘇先生的損失負責呢? 聽聽律師怎么說 315維權(quán)律師陶昆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以及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公共設施的所有權(quán)人、管理人、使用人,應當對公共設施的安全具有管理責任和義務。如未盡到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造成他人損失,且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損害賠償?shù)那謾?quán)責任。 所以就本次事件中,當事人首先應當查實電線桿的所有權(quán)人,同時也要核實實際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在查明事實以后,可以就此問題向其中三方的任何一方進行協(xié)商溝通。最后在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收集相關的證據(jù)以后,也可以以其中一方或者三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 來源:安徽公共天天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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