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城市學院大二學生李麗(化名)致電瀟湘晨報熱線96360報料稱,自從九月份入學以來,體育課老師要求每人交80—90元的費用辦理陽光活動卡,憑卡去體育館開展羽毛球等活動。
李麗說,體育館是學校體育專業(yè)學生的專業(yè)訓練場地,平時不向其他專業(yè)學生開放。而且她說,大二要實習,課程緊張,憑卡四點到六點去運動不太可能,因此她太不愿意去辦卡,當向體育老師咨詢時,老師說不辦卡體育課的學分拿不到,可能會掛科。當問及每個學期去15次達不到時,體育老師說可以讓其他同學去簽到。他們覺得這樣的做法很不合理。
對此,學校體育學院副院長劉鷗說,今年5月份,學校向益陽市物價局提交收費報告,希望將體育館向全校師生開放,初衷為了把學生從網(wǎng)吧、宿舍拉出來,加強課外鍛煉,提高身體素質(zhì)。收費標準是按照每個學生達到30個小時課程,收費90、80、70、50元不等。
對于學生說的不辦卡可能會掛科的說法,劉院長表示,“以自愿為原則”,學校施行考教分離,不可能因為不辦卡扣學分或者掛科,之所以出現(xiàn)學生說的問題,“應該是操作過程中部分老師說話不注意造成的”。
新聞來源: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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