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1月,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區(qū)分局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聯(lián)合花溪區(qū)公安局、花溪區(qū)交通局等相關部門通過先期“大排查”,然后開展集中專項行動。行動中,相關部門每天在非法營運現象集中點等路段,采取不定時、不定點的方式設置卡點,對行經車輛進行檢查。專項行動期間,全程攝像取證。1月16日至1月20日,花溪交警共出動警力98人次,警車17臺次,強制清除車身粘貼“八一”軍徽或車頂燈違法行為17起,協(xié)助拆除其他形式頂燈或標識32起,協(xié)助收扣非法營運車輛6輛。 花溪交警每天街頭設卡嚴查。 花溪交警提醒,根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凡是噴涂、粘貼標識及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駕駛人應主動清除車身標識、撤除頂燈,否則情節(jié)嚴重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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