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果都市關注了邵陽的趙女士夫婦,交付10萬元定金購買法拍房,結果錢、房兩空的情況。據(jù)記者了解,就該房產拍賣一事,法院公開聲明“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為處置、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收保證金”,龔先生為何會與湖南天驕實業(yè)簽訂《不良資產委托競拍合同》,并交付10萬元定金?今年9月份,趙女士收到博居地產業(yè)務員的短信,稱不管有沒有購房資格,只要付10萬元就可以內定一套法拍房,這條猶如及時雨的短信,對于“一家6口蝸居在50平米公寓”的趙女士夫婦具有極大的誘惑力。在博居地產業(yè)務員的引薦下,龔先生夫婦與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簽訂了一份《不良資產委托競拍合同》,并交納了10萬元的競拍定金。按照合同約定,公開競拍開始前三天,龔先生還需支付20萬元的競拍保證金,然而,正是因為博居地產業(yè)務員通知嚴重滯后,導致他無法在短時間內湊齊20萬元,最終與拍賣失之交臂。合同顯示,龔先生參與競拍的,是長沙縣星沙鎮(zhèn)板倉路聚鑫大廈的412房,11月4日上午,記者趕到這里時,原本張貼在房門上的法院文書已被撕毀。進入房間,記者注意到,這套217平米的房產已經(jīng)基本騰空,與龔先生簽訂競拍合同的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表示,這套房產在10月中旬已轉賣他人。11月4日上午,龔先生夫婦與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法人代表朱廣州,在長沙井灣子派出所,就10萬元定金能否退還一事進行溝通。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法人代表 朱廣州:對,他就是沒有那么多錢嘛,沒有76萬元嘛。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法人代表 朱廣州:交錢交保證金的時候,要交76萬元。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法人代表 朱廣州:不是,它是變賣的房子,必須交76萬元,全款交付。湖南天驕實業(yè)公司法人代表朱廣州表示,聚鑫大廈412房,第一次拍賣是在9月15號到16號,當時確實只用交13.9萬元的保證金,但兩次流拍后,就需要全款交付。經(jīng)井灣子派出所民警調解,4日上午,湖南天驕實業(yè)與龔先生夫婦達成一致意見,湖南天驕實業(yè)繼續(xù)幫龔先生夫婦尋找合適房產,10萬元的保證金可用于購房款。對此律師提醒,部分中介利用買受人信息來源閉塞且希望低價買房的心理,與買受人簽訂相關合同,從中賺取差價,實際上,法拍房所有信息都通過網(wǎng)上公示,市民無需委托其他單位,自己報名、自己在網(wǎng)上操作,就能參與司法拍賣。來源:湖南都市頻道《芒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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