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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法國外長畢勛對陸徵祥說:“保留簽字,萬辦不到。”25日,威爾遜對顧維鈞說:“至于約上保留辦法,予亦不主張。”22日,英方稱:“此事關(guān)系極大,和約為協(xié)商及共事各國對于敵國之約,不但無不簽字之理,抑亦無保留辦法。”一致拒絕保留簽字的理由,是不愿開此先例。23日,北京政府電令陸徵祥,如不能保留,即全約簽字。28日,中國代表團(tuán)召開秘密會議,討論和約簽字問題。王正廷明確反對簽約,并指出:“中國從前外交皆主遜讓,遂損失種種權(quán)利。今則讓無可讓,不得不改變方針,各國屢欺中國,不可再受其欺。”駐意大利公使王廣圻主張簽約,認(rèn)為如果拒絕,日本若以武力威脅,無法得到其他列強的援助。顧維鈞明確反對簽約,他說:“日本志在侵略,不可不留意。山東形勢關(guān)夫全國,較東三省利害尤巨。不簽字則全國注意日本,民氣一振。簽字則國內(nèi)將自相紛擾。”駐法公使胡惟德表示:“簽字一層,利于國家,毅然為之,不必為個人毀譽計。”施肇基最后發(fā)言說:“此次和約,各小國均不滿意,恐不能永久踐行,中國亦可以不簽字。”陸徵祥和魏宸組沒有明確表態(tài)。在五位全權(quán)代表中,有三位明確反對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