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開除黨籍的方勵之 1987年1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作出開除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方勵之黨籍的決 定,原因是其煽動學生鬧事,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公開提出要改變共產(chǎn)黨,鼓吹 資產(chǎn)階級“民主”與“自由”等。
此前,1月13日,上海著名作家王若望也被開除出黨,其罪行是攻擊社會主義 制度,丑化和否定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反對和歪曲黨的現(xiàn)行政策等。隨后,著名 報告文學作家、中國作協(xié)副主席劉賓雁也被宣布清除出黨。劉的問題與方、王兩 人相似。
對上述3人的情況,鄧小平早就洞若觀火.上月30日,鄧小平約糊耀幫等人談 話,鄧小平說:“我看了方勵之的講話,根本不像一個共產(chǎn)黨員講的,這樣的人 留在黨內(nèi)干什么,不是勸退的問題,要開除。”
劉賓雁、王若望等人的言論行為也受到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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