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包括盜用居民身份證、妨害信用卡管理、詐騙等罪名對一個犯罪團伙的17名成員進行起訴。據(jù)警方查實,過去幾年間,這一團伙共作案83起。 案件最早發(fā)生在2016年11月,當時來賓市民韋先生到來賓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報案稱,他到銀行辦理貸款時,發(fā)現(xiàn)自己被銀行列入了個人征信黑名單,還莫名背負了好幾筆貸款。而遇到同類情況報警的還不止韋先生一個。 我們就是聯(lián)系了身份證本人以后,身份證本人就反映說,當初他們這個身份證丟失過,他們也去掛失了,去重新辦理過了,后面不知道什么時候,就被人家拿去辦了這個貸款。 城北派出所將案情逐層上報以后,由來賓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抽調警力開始著手調查此案。 我們經過核實,發(fā)現(xiàn)這個去辦理貸款的人跟身份證上面的人不一致,之后我們就通過偵查,就發(fā)現(xiàn)存在一伙人,專門是冒用人家身份證,去來賓的幾個小額貸款公司,專門去騙這個貸款的。 我們篩排了以后,發(fā)現(xiàn)這個詐騙案件總共是173起,涉及的被冒用人有60多名,其中真正來向我們公安機關反映的受害人只有10多名。 隨著調查的深入開展,刑偵支隊民警發(fā)現(xiàn),這個團伙十分復雜,要完成一次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貸款的過程,不能單靠外部人員,很有可能連放貸公司的內部人員也有問題。 第一反應就是覺得,這種肯定是一個一條龍的一個犯罪的集團,包括你放貸的放貸公司的一些業(yè)務員肯定也參與其中,還有一個賣手機的或者是一些銷售商品的這些店面的人員也會參與其中。 經過大量偵查,2016年11月13日,專案組將涉嫌盜用他人身份證騙取貸款的黎某抓獲。 我們把這個冒用別人身份證這個人傳喚回來調查以后,他就提到說是有一個姓莫的男子莫某,叫他去辦的,然后每辦成功一次,莫某就給500塊錢左右的好處費給他。 2017年5月份,嫌疑人莫某及其女朋友在來賓市某小區(qū)內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過審訊,莫某交待了,確實這個人是他叫去的。 隨著偵查工作的進一步開展,辦案民警又陸續(xù)抓獲了12名涉案人員。據(jù)他們交代,他們都是被莫某指派去手機店或者電動車行辦理消費貸的“馬仔”。 他們是跟這個莫某,頭目莫某,是之前溝通過的,比如說莫某跟業(yè)務員說,我叫人拿別人的身份證過來辦理,你就不用審核了,直接幫我通過,每放款成功一次的話,莫某就會給業(yè)務員10%到15%的好處費。 比如說我跟他說,我要10%,就是如果辦理5000塊錢的話,就是5000塊錢通過了,那個“馬上公司”就打錢,打到手機店,然后手機店就扣除他們的費用,比如說扣300元或者扣500元,然后手機店又把錢轉給 “馬上公司”的消費經理,然后“馬上公司”的消費經理他又扣除15%,然后就把錢轉給我,然后我再扣除我的,我再把錢轉給莫某。 截至2018年8月中旬,這個團伙已經落網(wǎng)17人,警方已查實83起案件,嫌疑人一共涉嫌包括盜用居民身份證、妨害信用卡管理、詐騙等罪名。其中,騙取貸款案有30余起,涉案金額12萬元,F(xiàn)在,莫某和“馬仔”鄢某香、李某日、覃某,以及貸款公司業(yè)務員陳某荃已經被移送起訴;“馬仔”莫某杰、覃某媛、潘某得被依法執(zhí)行逮捕;貸款業(yè)務員羅某、石某梅和手機店主劉某棟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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