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贛州于都一男子為了滿足自己的“興趣愛好”,竟偷偷在家私造槍支。
在段某家中,民警當場查獲改制射釘槍2把、土銃槍支3把、鋼珠彈藥近10KG、射釘彈600余發(fā),并查獲用于制造槍支的工具、改裝零部件若干。
段某為了滿足自己的興趣愛好,在網上及實體店內購買槍支及配件后,再進行非法改制。
經相關部門鑒定,民警在段某家中查獲的5把槍支,均是以火藥發(fā)射為動力的槍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所規(guī)定的槍支。
目前,段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警方提醒:我國是屬于禁槍國家,不允許私人持有武器,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持有的,就會觸犯非法持有槍支罪,既然構成犯罪,就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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