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的劉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是她戶籍所在地的“警察”,讓她登錄某網(wǎng)站查看“逮捕令”。對方稱,目前案件由哈爾濱警方偵辦,要求她添加辦案民警的QQ接受調查。 劉女士登錄后,果真看到一份“逮捕令”,她頓時慌了,馬上添加對方。 南寧市公安局良慶分局蟠龍派出所教導員 吳海榮: “對方稱,辦案人員不能前往對她進行實地詢問 ,而是通過一個社交軟件對她進行詢問。詢問之前,電詐嫌疑人就讓劉女士下載了一個所謂的軟件,然后劉女士就按照嫌疑人指示 去到一個賓館在里面進行操作! 隨后,對方要求查驗資金流水,劉女士便按照要求下載了“釘釘”App → 打開共享屏幕功能 → 打開支付寶 →微信和銀行卡賬戶 → 將余額展示給對方查驗 對方叫劉女士不用轉錢至“安全賬戶”,只需將錢轉到劉女士本人名下另一張銀行卡即可,劉女士就按照對方提示操作,給自己銀行賬戶進行了轉賬。 南寧市公安局良慶分局蟠龍派出所教導員 吳海榮 :點擊了這個共享屏幕之后 ,在另外一方的電詐嫌疑人,可以通過這個共享功能 ,就可以看到你在電腦上或者在手機上的操作 。在手機上操作 ,你所有輸入的銀行卡信息 ,包括支付密碼 ,都已經(jīng)通過這個功能被犯罪嫌疑人獲取了 。他們還會再提醒報警人,錄一個臉部認證動態(tài)傳送過去給他,嫌疑人在異地登錄報警人銀行賬號的時候 ,通過動態(tài)視頻就登錄上去。 劉女士這一系列操作后,不法分子登錄了劉女士的手機銀行,將64萬余元分成20多筆轉了出去。 直到對方又讓劉女士借錢轉入她自己的銀行卡時,劉女士才發(fā)覺自己上當了。 南寧市公安局良慶分局蟠龍派出所教導員 吳海榮 :因為之前報警人在剛開始的時候 ,就被犯罪嫌疑人提示安裝了所謂的安全軟件 ,把所有通信還有短信都攔截掉 。所以在分20多筆轉過去的過程中,銀行發(fā)送的信息 ,全部被安全軟件都攔截掉了,報警人就一直沒有發(fā)現(xiàn)這個信息 ,一直沒發(fā)覺。 民警介紹,此案件受害者就是使用社交軟件“共享屏幕”功能,還發(fā)送了臉部動態(tài)視頻后才被騙了64萬余元。 一定要慎用“共享屏幕”功能,尤其是涉及錢財?shù)臅r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另外自己臉部的生物信息也千萬不可泄露,別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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