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單身的朋友會選擇通過相親軟件找到自己的另一半。這不,太原市的小王就在“珍愛網”上結識了自己的女朋友,但這處著處著,小王覺得有點不對勁……

小王說,去年九月份時,他通過“珍愛網”加上了一個叫小胡的女孩,兩人見面后一個月便確定了關系,在相處過程中,他覺得小胡各方面都不錯。但漸漸地,他覺得小胡越來越難約,女友的種種做法也讓他十分不解。
過完年后,小王想讓小胡見見家人朋友,相互進一步了解,但小胡一直說時機不成熟,以各種理由拒絕。小王覺得,他和小胡的戀情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以在戀愛期間,承擔了小胡的部分花銷,短短半年的“戀愛賬單”就高達20萬元,F在小王想要小胡的明確答復,如果對方不想繼續(xù)談,就將花的錢還給他。
對此,小王的女友小胡說,她覺得男友的行為過于偏激,不回信息和電話就會不停地撥打電話,這些都讓她無法接受,所以決定和小王分手……小王現在能否將“戀愛賬單”要回?在戀愛期間的費用性質又該如何界定?來源: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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