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中通員工受傷記者采訪遭遇暴力阻撓一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fā)了廣泛關注。為了了解蘇志方究竟是如何受傷的,其中是否還存在其他問題,我們記者也再次對此事進行了關注。

蘇天靜說,他的父親蘇志方在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作業(yè)區(qū)重傷住院后,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以他們無責任為由,拒絕承擔醫(yī)藥費等相關責任問題。對于此事,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究竟是何態(tài)度呢?記者見到了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的負責人。

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的尹經理說,蘇志方是一名運送郵件的貨車司機,他是被另外一名貨車司機打傷的,目前對方已經被刑事拘留。他們一直沒有就醫(yī)藥費問題或者其他賠償與傷者家屬協(xié)商,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受傷是故意傷害行為,無法認定工傷。那么兩名司機為何會發(fā)生沖突呢?


尹經理說,車位問題可能是雙方發(fā)生沖突的主要原因,不過這也是一起偶然事件。另外,對于蘇志方受傷后,為何沒有被及時送醫(yī),他解釋稱,事情發(fā)生后,蘇志方沒有顯出來有事,可是到后來,該他靠位時,他在車上不下來了。然而對于尹經理的這種解釋,傷者蘇志方的女兒蘇天靜無法接受 。


另外,記者在上次采訪中,遭遇不明身份人員搶摔攝像機,對于相關人員是誰,中通快運石家莊分撥中心負責人尹經理表示認識,卻無法聯(lián)系。


本來挺明了的事,可是看下來迷霧重重,先說工傷,蘇師傅的家人覺得,去上班時人好好的,結果受了重傷,怎么不算工傷呢?單位說這是一起案件,有人打傷了蘇師傅,由對方承擔責任,他們沒責任,而且出于關懷,拿出兩萬塊錢,仁至義盡了。那么上班被人打傷算不算工傷呢?其實工傷保險條例早有規(guī)定,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第三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當然,不是所有受到暴力傷害都算工傷,要看自己的行為,所以還規(guī)定了,雖然符合第十四條,但是故意犯罪的;醉酒、吸毒的;自殘、自殺的,不認定為工傷。所以要綜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為了工作事宜,判定工傷是否成立,不存在那幾種排除情況,被人打就是工傷。建議,蘇師傅的家人別急,就算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可在事發(fā)1年內,直接向相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以,先別說的那么冠冕堂皇,先把蘇師傅的工傷落實了,才是一個企業(yè)對待員工起碼的道德表現(xiàn)和法律義務。再說一下暴力妨礙記者采訪的事,之前那么囂張跋扈,現(xiàn)在怎么偃旗息鼓了呢?現(xiàn)在有相關單位的指證,有視頻拍攝的畫面,你們躲是躲不了的,而且當街使用暴力,和園區(qū)內因停車產生暴力事件,還真是體現(xiàn)了“行為的文明,管理的先進”,但無論怎么狡辯和逃避,還在ICU病床上的蘇師傅,都在拷問著有關方面的良知,希望盡快出面解決問題,不僅我們會關注,也希望上級部門及時介入,給蘇師傅、也給我們的記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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