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偽裝成訴訟掮客 聲稱可以找人“了難”免刑 實則大肆行騙 結果 把自己送進了監(jiān)獄 近日 長沙市雨花區(qū)人民法院 通報了這起案件 兒子打架被羈押,老父親花30萬找人“了難” 男子李猛因為利益糾葛將對手王平打傷,經司法鑒定王平為輕傷。李猛被警方批捕,羈押在看守所。這可急壞了李猛的父親李剛,想到兒子可能要坐牢,他六神無主,多方請托,看看有沒有“能人”能幫忙“了難”,讓兒子免受刑罰。 經過九拐十八彎的牽線,2021年5月,“能人”付新出現了。7月5日,派頭很足的付新在長沙某超五星酒店組了一個飯局,席間他熱情介紹自己的朋友阿韓,告訴李剛不要焦慮,阿韓跟政法干部熟絡,可以幫忙想辦法。推杯換盞間,李剛心中燃起了希望。 8月9日,付新告訴李剛,阿韓那邊說事情有希望,但是需要運作。隨后,李剛用妻子的微信向付新微信轉賬兩次共計10萬元。 10天后,李剛詢問付新事情的進展,付新表示:“別著急,事情正在辦理中!8月底,付新再次向李剛索要20萬元“運作費”。盡管經濟條件并不寬裕,救子心切的李剛還是東拼西湊了20萬現金交給對方。為了讓李剛安心,付新還打了一張收條給他,上面注明款項用途為“用于李猛故意傷害一案的相關關系協調工作”。 “運作費”打水漂,“訴訟掮客”犯詐騙罪獲刑四年 期間,李剛又找付新打聽了幾次情況,對方稱:“現在王平那邊態(tài)度仍然強硬,法院的意思是強壓沒有用,一審判了對方上訴還會二審,再等等……” 一直等到2021年12月初,李猛故意傷害案由一審法院作出判決,李猛被判刑。李剛瞬間懵了,交了30萬運作費,兒子還是要坐牢?這是怎么回事?!! 原來,一開始阿韓去向自己的政法朋友打聽案情時,就被直接拒絕了。他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付新,但付新并沒有如實告訴李剛,而是想偽裝成訴訟掮客騙錢,彌補自己生意上的虧空。李剛給的30萬“運作費”,都被付新拿去做超市生意了。 如夢初醒的李剛立即報警。12月23日,付新涉嫌詐騙一案被刑事立案。2022年4月27日,長沙市雨花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該案公開審理,并做出判決:付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文中均為化名) 法官告誡:學學《三個規(guī)定》,奉勸你別害政法朋友! 本案中,付新設計的騙局既不復雜也不高明,為什么經濟并不寬裕的李剛會心甘情愿、毫不遲疑地奉上30萬元?因為付新深諳涉犯罪案件被告人的家屬心理,“撈人”急切,幻想托關系就能“拿錢買刑”。同時,當事人家屬對于政法單位的敬畏之心也被騙子利用,忽悠家屬給“運作費”,還將行騙錢栽贓政法干部,毀損政法機關公信力,影響極壞。 2015年以來,中辦、國辦、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臺《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guī)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等“三個規(guī)定”,嚴厲禁止“打探案情”“幫人打招呼”“受托請客吃飯”等干預司法的行為。法官提醒,不要企圖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自己的違法目的,摒棄“找關系”的思維和幻想,千萬不要害了自己的政法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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