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王女士開始在陜西萬邦圖書城有限公司采購部門上班,為萬邦圖書城線下實體店采購咖啡機、咖啡豆等物品,每月工資3000元左右,但入職后,公司一直未給她和大部分員工繳納社保。
王女士說,加上書城工作人員,公司大概有200多名員工,在員工多次要求下,2019年3月公司才開始給所有員工繳納社保,但此前的一直沒補繳。“今年3月底,公司人事部門跟我說我被解聘了,原因是公司經營困難要裁人,然后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被解聘后,王女士要求公司補繳2016年至2019年的社保,但被拒絕。“公司人事說公司沒有給任何員工補繳過社保,讓我們去勞動仲裁或起訴。”王女士說,之后她向公司注冊地所屬的西安市雁塔區(qū)勞動仲裁部門投訴,工作人員讓她與公司協商處理,但公司態(tài)度強硬,依舊沒有結果。

7月30日下午2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陜西萬邦圖書城有限公司辦公地點,王女士說這六年她一直在這里工作,入職時簽了勞動合同,雖然是一式兩份,但合同原件都在單位!肮粳F在還有一些員工處于在家待崗狀態(tài),等公司通知再回去上班或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還有一位已經被辭退的員工正在起訴讓公司補繳社保!另一位公司前員工王先生還有三年退休,但前幾天也被公司辭退。王先生說,他此前在公司物流部當司機,2010年入職,2019年3月公司才開始給他繳納社保,前段時間被通知回家待崗,幾天前人事部門讓他去公司簽訂解除勞動合同書,但關于賠償金、補繳社保等問題未協商一致,公司還是不同意補繳社保,所以他沒有在解除勞動合同書上簽字。
雁塔勞動監(jiān)察:
若存在未按要求繳納社保的情況
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舉報
記者看到王女士和王先生的解除勞動合同書上解除原因均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王女士的工資單顯示,2016年4月陜西萬邦圖書城有限公司發(fā)放了同年3月份的工資,由于剛入職未干滿一個月,當月工資實際發(fā)放了713元。而王女士的社保繳納記錄顯示,人員狀態(tài)為在職參保,單位為陜西萬邦圖書城有限公司,參保所屬分中心為雁塔區(qū),繳費期從2019年3月才開始有繳費記錄。王女士說,補繳社保很麻煩,尤其是養(yǎng)老保險,個人無法補繳,必須由單位經辦才能補繳!艾F在如果我去入職新的單位,社保一直沒有補繳的話,相當于我的工作年限少了3年,這對我很不公平,也很麻煩!

隨后,記者和王女士一起來到萬邦書城辦公室,由于周末,無人上班。當天下午4時許,華商報記者聯系到公司人事部門人員邢女士,她說受疫情影響有些崗位確實在縮減人員,此前公司提出讓王女士更換崗位,她不同意后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于公司大部分員工社保缺繳的情況,她表示由于單位人事崗位人員經常變動,她剛入職幾個月,不清楚這些情況。隨后,記者撥打了西安市雁塔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的電話,值班人員說,如果存在未按要求繳納社保的情況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舉報,工作人員檢查核實后會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補繳社保則需要去社保經辦中心辦理,關于王女士反映萬邦圖書城的情況,需要等工作日查看案卷后才能知道是否有該起投訴以及處理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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