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師傅去年看中了一輛二手金杯車,由于當(dāng)時手頭緊,就通過一位朋友跟一家名叫先鋒太盟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人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不過,簽合同的時候,李師傅就發(fā)現(xiàn)貸款的金額不對……

這輛金杯車總價45000元,當(dāng)時李師傅總共想貸款35000元,可貸款單上卻寫的是42700元。當(dāng)時公司業(yè)務(wù)員說,如果貸款低于35000元,銀行就不會批。這多出來的7700元也根本不用他還。李師傅想著既然是朋友介紹的,他也沒有多考慮就簽了合同。
可當(dāng)李師傅按月還款一年多后,他一算,這多出來的7700元也是需要他還的!這事說來也怪,李師傅明明只需要貸款35000元,可合同上卻明確的多出來7700元,按照李師傅的說法,多虧他前幾天過問了一下此事,要不還真就按42700元還款了,那么問題到底出在了哪兒?一次看似普通的貸款,其中真的有貓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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