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急需資金周轉(zhuǎn),一家租車公司聲稱可免去那些正規(guī)貸款機構(gòu)的繁瑣手續(xù),讓你輕松獲得一筆貸款。豈料,事主陷入了這個“套路貸”的圈套。10月8日,記者采訪獲悉,近日,融水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利用車貸實施“套路貸”詐騙的系列案件,抓獲作案嫌疑人5名,為11名受害群眾追回保時捷、奔馳和寶馬等5輛豪車及現(xiàn)金10萬元。

警方追回群眾被騙財物
2021年初,邱女士急需一筆資金周轉(zhuǎn),經(jīng)營租車公司的劉某、曾某和韋某三人得知這一情況后,向邱女士推薦可以通過“零首付”貸款買車,然后再通過辦理貸款獲得資金。經(jīng)協(xié)商,邱女士以31萬元的價格按揭購買一輛寶馬X4二手車。而曾某與二手車行談好寶馬X4價格為26.5萬元,曾某利用邱女士的個人資料辦理車貸,獲得24.8萬元,但這筆貸款并沒有到邱女士手上。之后,曾某以墊付購車款、車輛從貸款公司解押等虛假名目,迫使邱女士“簽合同”,導(dǎo)致其債臺高筑。最后,按“合同約定”,邱女士購買的寶馬車被用于抵債,還莫名欠下該租車公司17萬元。邱女士無力償還債務(wù),于是向融水警方報案。接到報案后,融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案件偵查。經(jīng)調(diào)查,整個“零首付”購車貸款過程存在簽訂合同不規(guī)范、故意隱瞞或設(shè)置陷阱、虛高貸款金額、簽訂空白合同等問題。此外,還有不少群眾遭遇類似騙局,由于曾某等人持有“陷阱”合同作為掩護,給當(dāng)事人造成極大經(jīng)濟損失。最終,辦案民警通過大量調(diào)查取證,證實了劉某、曾某、韋某等人實施詐騙的作案事實。

嫌疑人接受審訊
原來,該團伙于2020年成立汽車租賃公司,利用被害人急需資金或購車的心理,以辦理車貸為名誘導(dǎo)被害人購車,并使用欺詐手段不斷設(shè)置各種套路,利用“陷阱”合同條款和虛假走賬等形式,使受害人產(chǎn)生認識錯誤,惡意增加受害人債務(wù)并從中獲利,目前,已對11名受害人實施詐騙。經(jīng)過4個多月的努力,辦案民警成功將該團伙成員劉某、曾某、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追回涉案車輛5輛及現(xiàn)金10萬元,扣押涉案假公章、合同、賬本、客戶資料等物證、書證材料一批。
警方追回抵押車輛近日,融水警方將追回的財物悉數(shù)返還給受害群眾,初步估算,為群眾挽回損失約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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