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名12歲女孩沉迷游戲,充值刷光父親銀行卡內(nèi)的近6萬元存款。近日,涉事游戲運營公司回應:無法判定游戲是孩子玩還是大人玩,拒絕退款。 女孩玩的是一款叫“原神”的游戲,運營公司為上海米哈游影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米哈游公司)。 接到家長投訴后,米哈游公司工作人員回電,詢問孩子是用誰的信息注冊登錄游戲。孩子表示,是用爸爸的身份證號(實際上用的是媽媽的身份證號)。 家長梁女士說,孩子是幾個月前注冊的,記錯也很正常;米哈游公司僅憑孩子說錯注冊信息就不退款,這不合理。 梁女士認為,用戶登錄游戲時,沒有人臉識別等身份驗證,存在漏洞和缺陷。因此出現(xiàn)問題,應該由米哈游公司負責。 ▲當時孩子充值游戲的部分支付賬單。 南國法援律師趙明堂律師認為, 依據(jù)我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孩子大額充值玩游戲,明顯超出孩子行為能力,若家長不同意和追認,游戲公司需退還已充值的款項。 同時,孩子拿家長的手機和身份證注冊、登錄充值游戲,家長也負有監(jiān)管不到位的責任。 廣西齊莊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勇認為, 究竟誰玩游戲,雙方有爭議,需要雙方舉證。家長可以通過調(diào)取家中的監(jiān)控,孩子玩游戲和充值的時間,甚至還有一些是孩子約自己熟悉的朋友或者同學一起玩等證據(jù),來證明是孩子在玩游戲。 運營公司如認定是大人玩游戲拒絕退款,也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jù)。 梁女士表示,她準備起訴至法院訴訟維權(quán)。 對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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