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民詹先生在哈啰App約了從南寧到橫州的順風車,途中司機提出讓他承擔高速過路費,他拒絕后,司機竟強行讓他在半路下車。
詹先生告訴記者,12月10日下午5時許,他在哈啰App下了一筆從南寧到橫州的順風車訂單,并預付了117元車費。下單后不久,司機滕師傅接單。
“我選的是‘拼車’模式,出發(fā)后,滕師傅曾接到過其他乘客的訂單,但最后訂單又被乘客取消了。”詹先生說,滕師傅后來又開車到南寧東站攬客拼車未果,其間,滕師傅詢問他是否愿意支付高速過路費,詹先生拒絕了。
從南寧東站離開后,滕師傅開車上了高速路。到達伶俐收費站時,滕師傅再次提出讓詹先生支付11元高速過路費,仍被拒絕。
▲詹先生通過哈啰平臺下了一筆從南寧到橫州的順風車訂單。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詹先生說,出了收費站后,對方以只搭載他一名乘客,賺不到錢為由,強行讓他下車。
“司機把我扔在這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地方,我重新打車打了兩個小時,都沒有司機接單。最后只能叫朋友從橫州開車來接我,回到家已經(jīng)差不多晚上11點了!
回想起被司機甩在半路的經(jīng)歷,詹先生十分氣憤。
▲為盡快預約到合適的車輛,詹先生預付了117元車費。
事后,詹先生在哈啰平臺進行投訴。12月12日、14日,平臺分兩次將他的預付車費退回。
12月13日,記者聯(lián)系上哈啰高級公關(guān)經(jīng)理張先生。
針對滕師傅說的“只搭載一名乘客,賺不到錢”,張經(jīng)理表示,司機這一說法違背順風車的初衷。
“順風車又稱私人小客車合乘,需要在司機和乘客雙方的出行目的地互相匹配的前提下,才會形成順風車訂單!
順風車不以營運為目的,和普通的網(wǎng)約車有區(qū)別。
司機要求由乘客承擔高速過路費,是否合理?張經(jīng)理表示:
司機應提前詢問乘客是否愿意承擔高速過路費,若乘客拒絕,司機可自由選擇是否走高速路,產(chǎn)生的費用應由司機承擔。
12月14日,張經(jīng)理向記者反饋,平臺核實滕師傅半路甩客的情況屬實,按照平臺規(guī)則,禁封該司機的賬戶7天,其間不能正常接單。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吳窮表示:
司機接下順風車訂單,但未按訂單約定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在中途強行讓乘客下車,違反了相關(guān)法律條款,是一種既違約又違法的行為。
乘客遇到此類問題,可直接向平臺投訴,并要求全額退費,主張誤工費等賠償經(jīng)濟損失。若平臺不積極處理,乘客可撥打12315或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平臺及司機。
根據(jù)各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的規(guī)定,屬于司機交通運輸違約的,應當最少賠償100元到300元。如果造成其他誤工損失,還需要根據(jù)乘客的實際支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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