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閩侯的阿芳與阿宏1999年登記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一女。阿芳表示,婚后兩人的感情還算不錯,但原本和睦融洽的關系自三年前起有了轉變。
阿芳稱,2019年11月,阿宏第一次對睡夢中的自己動手,而動手的原因,讓她感到莫名其妙。
阿芳表示,三年里,阿宏一直猜測自己與他人關系曖昧,并以此為理由,對自己拳腳相向。
阿芳覺得這樣的日子,讓自己處于水深火熱之中,她無法忍受阿宏的行為,希望能夠與對方劃清界線。
就在阿芳陳述事情經過的時候,阿宏來到了調解現(xiàn)場。阿宏沒有否認對阿芳動手的事實,但他表示,事出有因。
阿宏表示,除此之外,他沒有看到其他現(xiàn)象,但這個迅速離開的身影在他的心中埋下了懷疑的種子,此后的時間里,他越發(fā)不信任阿芳。現(xiàn)場,調解小組嚴厲批評了阿宏的動手行為。
對此,站在一旁的阿芳忍不住向調解小組訴說心中委屈。阿芳說,自己是位賣菜的農戶,平時出門衣著樸素,有時還蓬頭垢面,她覺得阿忠的懷疑沒有任何依據和可能。
調解員胖姐看出阿宏心中有結,希望其勿將猜疑放大,凡是應以事實論證。
顯然,阿宏無法走出心中的猜疑,但同時,調解小組注意到他說的一句話,阿宏和阿芳已經離婚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來,阿宏和阿芳兩個人在2015年已經辦理了離婚證。
雙方曾為子女落戶問題
辦理離婚手續(xù)
調解小組了解到,阿宏和阿芳結婚后,阿芳的戶口遷出轉移到阿宏的戶籍名下,但后期他們將新房建在了阿芳娘家所在的村。
阿芳與阿宏為了將子女落戶到新房,于2015年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但兩人仍舊共同生活在一起。調解員胖姐立即指出:法律上沒有“假離婚”的說法,辦理了離婚證就是“真離婚”。阿宏告訴調解小組,在2021年,阿芳曾主動要求復婚。
阿芳的這個舉動讓調解員胖姐覺得,是阿宏疑心太重。當問及阿宏對這段感情的看法時,對方似乎不再抱有期待;而這也與阿芳的訴求相吻合。
阿芳帶著調解小組走進家中,了解她現(xiàn)在的生活環(huán)境。記者注意到,四周的墻面寫滿了“忍”字。阿芳表示,這些都是阿宏所為。
阿芳稱,每日生活在這種環(huán)境下,她感受到無盡的恐懼。
調解現(xiàn)場,阿宏突然言情激動,調解員胖姐立刻向其指出,兩人的婚姻關系已經終止,從法律角度,阿宏不得干涉阿芳的私人生活。
婚姻關系結束后,假設阿宏仍對阿芳實施暴力行為,將涉及到哪些法律問題?調解小組咨詢了律師。
當天,在調解小組的介入下,雙方達成初步協(xié)議:阿芳和阿宏仍在同一屋檐下居住,但各自生活,互不干擾。阿宏也做出承諾,不再對阿芳使用暴力行為。
調解小組想說,不管是一段婚姻,還是一段感情,兩人都需要足夠的信任和坦誠,如果有一方沒做到,這份感情就會出現(xiàn)裂痕,即便當初一切的美好,也抵不過猜忌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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