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機動車駕駛員習慣不好,愛圖省事將車輛違停在路邊,還感覺沒多大事。不過,這樣的行為,其實并不僅僅是違停這么簡單,說不定會惹上刑事責任。
2021年7月21日下午,在武漢市硚口區(qū)多福路路口,張某騎電動自行車順多福路非機動車道,由北向南行駛過程中,行人丁某在其前面步行橫過道路,未確認安全,未從人行橫道通過。那么電動自行車的前部與丁某身體相碰撞,導致丁某受傷。傷者丁某經(jīng)醫(yī)院診斷,當時是重型顱腦損傷以及枕骨骨折。
當時電動自行車的車速為22.5km/h,屬于超速行駛,而丁某橫穿馬路又不看紅綠燈,民警判定事故雙方都將承擔責任。
不過,辦案交警視頻調查后卻發(fā)現(xiàn),“肇事者”竟還有一個。
硚口區(qū)交通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方亞西介紹:“從監(jiān)控視頻中可以看到,當時電動自行車經(jīng)過的時候,面包車違停在非機動車道,對電動車駕駛員的行車視線有一定的影響,也是導致這起事故發(fā)生的一個原因。”
由于貨車占用非機動車道停車卸貨,且停的位置是在斑馬線前,遮擋了電動車駕駛員和行人丁某的視線,間接造成了這起事故的發(fā)生。
武漢交警方亞西警官表示,如果車輛違停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正常通行,誘發(fā)交通事故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違停車輛駕駛員將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
硚口區(qū)交通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方亞西:“比如說像這起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金某將車輛違規(guī)停放在非機動車道內,他首先面臨的就是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對這種情況,我們首先是處于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這是一個行政責任,再交通事故中金某也承擔事故同等責任,也面臨著賠償。如果是違停引發(fā)較為較為嚴重的后果,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承擔事故責任,也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武漢交警提醒,請市民朋友出行前提前規(guī)劃好目的地的停車位置,文明駕駛、守法停車,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同時,行人從停有車輛的路側過馬路,要首先觀察路邊停止的車輛是否即將起步;如果確定車輛是靜止的,要確認車輛后方?jīng)]有來車,再安全通過。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