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陳先生反映說, 最近他準備購買一輛紅旗車,本來都選好了型號,簽了合同交了定金,門店卻突然稱車不賣了。事后,3800元定金還遲遲沒有退回來,這讓他很不滿。 交3800元定金購車 門店卻突然稱車不賣了 陳先生說, 10月31號他在福州榕泰鴻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訂了一輛E-QM5車型的紅旗轎車,在談妥價格后交了3800元定金,并簽了購車合同,約定第二天來看車。可讓陳先生沒想到的是,當他第二天興沖沖來到店里,馬上被銷售人員潑了一盆冷水。 陳先生對此雖有不滿,但經過溝通,他也選擇了接受,并當場提出退還3800元定金的要求,銷售人員也答應了,結果卻遲遲未兌現(xiàn)。 門店解釋取消賣車原因 并當場退還定金 記者陪同陳先生來到了福州榕泰鴻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門店,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車不能賣了是因為陳先生把購車合同泄露了出去,價格很低影響到了市場,所以取消了該交易。 隨后,工作人員出示了他們申請退定金的相關流程,證明確實一直在申請中。 經過協(xié)商,工作人員同意先由門店墊付3800元定金退還給陳先生,雙方就此事達成了一致。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