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房看房租房一條龍
租房平臺方便你我他
然而沒想到的是
半夜合租房潛入“不速之客”
平臺百般推辭責任
這合理么?
2022年6月12日,陳女士在某知名房屋租賃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選擇了一套三室一廳的合租房,并與平臺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平臺向陳女士提供該房屋中的02臥室用以居住,租賃期限三年,租金3730元/月,服務費373元/月。
6月17日,平臺交付了房屋,陳女士搬進了02臥室。隨后其他兩室租客先后搬走,只剩陳女士一人獨自居住在這套房子中。然而在7月6日晚上11時許,陳女士在房間依稀聽見隔壁03臥室有響動,懷疑有人進來,在陳女士詢問對方來歷時,可疑人員并未做出任何回應和澄清。直至第二日,平臺的員工才查證后告知陳女士,昨晚入室人員是維修空調的師傅。
陳女士認為,平臺聘請的維修人員在未經任何通知及允許的情況下,打開租屋大門的密碼鎖入室,足以證明平臺對門鎖密碼及人員管理混亂、隨意,不僅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也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于是報警。同時,陳女士希望相關負責人盡快出面處理此事,而平臺始終是消極應付的態(tài)度。
7月10日,陳女士通過微信向平臺工作人員提出要單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并將一周內搬走,但平臺遲遲未對陳女士解約一事作出答復。7月20日,陳女士提前解除了《房屋租賃合同》并返還該房屋。隨后平臺向陳女士返還5269.55元。
陳女士對退費不滿,卻與平臺協(xié)商未果,便將平臺所屬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平臺所屬公司退還押金、剩余租金及服務費,共計6122.33余元,并支付違約金3730元、賠償中介費損失共2100元。
在一審中,平臺對上述事情做出了回應和答辯。平臺認為上門維修空調的行為不構成違約,工作時間晚修是小區(qū)做核酸期間封控所致,同時平臺認為雙方已經結清合同解約款項,平臺無需再支付其他費用。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中空調維修人員晚上11時進入涉訴房屋,已然超出正常合理的上門維修時間,且平臺未就該時間點合理通知陳女士。同時,平臺也未能舉證證明當時存在緊急情況。一審判決平臺所屬公司在返還5269.55元的基礎上,還需向陳女士返還各項費用6042.60元,并支付違約金3730元,關于中介費損失2100元的主張沒有合同依據(jù),不予支持。
法院:合租房屋公共區(qū)域屬相對私密空間,承租人享有不被侵擾的權利
綜上所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平臺應明確合租公寓的公共區(qū)域界定、租客權利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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