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劉先生一直在被“退房款”所困擾,按照說好的“賣舊換新”,老房子沒賣掉就可以要回新房的首付款,可實際退款流程卻是一波三折。
而有同樣的遭遇的,還有南京田女士。田女士在2023年9月底,看中了位于南京南部新城璞悅雋園樓盤的一套期房,116平方米,總價565萬元,可由于她的老房子沒有賣掉,首付并不充足。但開發(fā)商的銷售人員同樣提出可以享受“放心購”的購房政策。
南京市民 田女士:
購房人和房產(chǎn)中介或者開發(fā)商簽訂協(xié)議,到去年12月31日為止,如果舊房子沒有賣掉,新房的定金或者首付是無條件退還的。
心動之下,2023年10月2日,田女士和開發(fā)商——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認購協(xié)議》,并交付10萬元定金。協(xié)議中雙方還增加了補充條款:如果房子賣掉,盡快辦理后續(xù)購房手續(xù);若沒有賣掉,申請退回10萬元定金。此外,銷售人員讓還田女士放心,表示如果田女士在此期間不想要新房了,定金可以隨時退。
然而到了去年12月19日,田女士的舊房子并沒有賣出合適的價格,于是她向開發(fā)商提出終止買房協(xié)議,并填寫了退房和退款申請單。但是到目前為止,40多天過去了,銷售人員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退還定金。
1月30日上午,零距離記者陪同田女士前往南京秦淮區(qū)璞悅雋園售樓處,案場營銷負責人陳經(jīng)理表示,定金肯定會退還,但公司需要走退款流程。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