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誤入傳銷團伙的人被洗腦后,就會想方設法拉身邊的親友入伙。福州一名男子把自己的哥哥和嫂子拉下水,三人最終都被依法提起了公訴。 據(jù)了解,2019年初至2022年3月期間,被告人陳某鐘以發(fā)展人員層級、數(shù)量作為返利依據(jù),要求參加者繳納53640元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實際上并不存在的“53640”項目,來達到騙取財物的目的。 經(jīng)公訴機關依法審查,被告人陳某鐘與自己的哥哥及嫂子,即被告人陳某釵、被告人許某珍,發(fā)展下線40多人,直接或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傳銷資金,合計250多萬元。 據(jù)悉,該傳銷組織的層級有三個級別,分別是三星、四星以及最高層級的五星。法庭上,被告人陳某鐘辯稱自己只是初級成員?伤母绺缰刚J弟弟其實是該傳銷組織中的“五星”人員,負責向新人宣傳項目、鼓動新人加入、安排繳納加入費用、發(fā)放獲利等。 鑒于被告人陳某鐘對已查明的犯罪事實拒絕認罪認罰,公訴機關給出了量刑建議。 鑒于被告人陳某釵、許某珍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公訴機關也給出了量刑建議:建議判處被告人陳某釵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建議判處被告人許某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閩侯法院將擇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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