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徐先生在我們“小強熱線幫忙團”小程序里反映:自己的兒子去年報了高考復讀班,當時學校承諾,如果孩子今年高考分數(shù)沒達到520分,可以全額退款,如今高考成績出來了,孩子考了511分,學校卻不認賬了。 01
花4萬8復讀 考不到520分退費?
徐先生的兒子今年19歲,去年高考考了489分,雖然超過了浙江平行錄取一段分數(shù)線,但家里討論決定,讓孩子復讀一年。
最終,徐先生給兒子報名了浙江育人專修學院的高考復讀班,學費48000元。去年8月入學,今年4月,學校組織了一次模擬考,孩子的成績很不理想!罢Z文84,英語73.5,化學61,生物71,已經(jīng)模擬考了,可以說復讀沒有任何效果,反而降低了這么多,我們花了5萬塊錢,你作為高復班,更加要嚴格一點,更加要規(guī)范一點!
徐先生說,當時距離高考還剩下不到2個月,看到孩子的分數(shù),自己氣壞了,找到學校打算退學。家長、學生、學校一起協(xié)商,最后學校出了一份承諾書:
學校承諾徐先生的兒子2024年高考達到520分分數(shù)線,如未達到,退還一年學費48000元。
徐先生手上這份承諾書,落款時間是今年4月16號,蓋有浙江育人專修學院招生辦的公章,還有教導主任的簽名!拔覀儺敃r怕,就說再給簽個名,后來沈老師再給我簽了個名,他說本承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諾書是學校老師寫的!
前幾天,2024浙江高考分數(shù)公布,徐先生兒子語文考了92分、數(shù)學89分、英語97分、地理85分、化學75分、生物73分,總分511,雖然超過了今年浙江高考 第一段分數(shù)線492分,但距離520分還差9分。就這個分數(shù)記者咨詢了教育專家。
教育專家認為,492分是一段線,511分按照去年的分數(shù)段,就落在民辦本科的區(qū)間,而且在民辦本科的區(qū)間里面,分數(shù)也是比較偏下端的,填文科類的專業(yè)或者不限選科的專業(yè),511分很有可能會落到?。并表示,沒有520分數(shù)線的這一個說法。
徐先生認為,孩子花了一年時間復讀,還是?,既然有了承諾書,就要按照承諾的來辦?僧斝煜壬弥兄Z書找學校退款時,意外發(fā)生了。
“校長馬老師告訴我,承諾書的章是假的!
02
公章已經(jīng)作廢?承諾書被迫簽訂?
針對這份高考承諾書,書上的公章是真是假?老師的簽名有無效力?記者找到了育人專修學院的校長。
校方表示,書上的是沈老師本人的簽字,但章在2024年的1月份已經(jīng)作廢了。沈老師是教導主任,同時是兼有招生的任務(wù),所以保管了章。
校方現(xiàn)場拿出一份文件,文件寫明,于2024年1月起廢止部分印章,自聲明之日起,使用上述印章的證件和資料無效,所產(chǎn)生的一切行為和法律后果與學校無關(guān),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而廢止的印章中,就包括了承諾書上蓋的公章。更進一步,校方表示,這份承諾書也是被迫簽訂的。事發(fā)時臨近高考,為了學生不受到外界干擾,也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擴大,無奈走了這一步,沈老師是受到一位家長的脅迫才簽的。“4月中旬進行的杭州第二次模考,學生家長揚言要煽動大量的家長,進行信訪或者群體的投訴?紤]到4月16號已經(jīng)是處于高考前最后沖刺的關(guān)鍵期,當事老師是受到了脅迫,所有的字句全部都是由家該長的要求而定!
針對校方提到的脅迫,徐先生當場反駁,表示當時到校溝通的其實是他妻子,他并沒有來。那么,雙方在現(xiàn)場到底發(fā)生了什么,這份承諾書是怎么寫下來的,記者聯(lián)系上了徐先生的妻子,江女士。
江女士表示,是學校說可以承諾,孩子假如達不到這個成績,全額退學費。都是協(xié)商的,沒有人要求,自己更沒說過要聯(lián)合其他家長去投訴。
隨后我們又聯(lián)系上了另一位當事人,學校教導主任沈老師。
沈老師告訴記者,是家長要求學校簽承諾書,520分也是家長要求的。“當時因為二模的試卷難度比較大,看到成績家長比較激動,要全額退費,如果不全額退費,要動員家長過來。當時的領(lǐng)導是馮院長,主管高復的校長,他意思是無論怎么樣,都需要把學生穩(wěn)定下來。”
03
使用作廢公章 承諾書有無效力?
雙方各執(zhí)一詞,針對所謂的脅迫,校方是否有其他證據(jù)呢?這份承諾書又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現(xiàn)場,校方拿出了一張聊天記錄截圖,徐先生曾在家校群里聲稱,已經(jīng)找了媒體,希望沒考好或者降分的家長聯(lián)系他,把學校的問題曝光出來。
徐先生承認確實有這樣的言論,那么這份內(nèi)容,算得上是脅迫嗎?在這個前提下,如果真是使用作廢的公章簽訂的承諾書,又是否有法律效力呢?記者咨詢了小強幫忙團的特約律師。
律師趙公明認為,承諾是有效的。學生的角度來說,從外觀是無法來判斷公章是否作廢,如果是有權(quán)代表校方的人蓋出去的,那么這個章就是有效的。法律上的威脅一般要包括人身威脅的方式,揚言要找電視臺或者說揚言要組織集體信訪這些不算,這些都是合法途徑。
那么,教導主任出面蓋的章是否能代表學校呢?對此,我們又向沈老師進行了核實。
沈老師表示,章是在馮院長那里敲的。當時自己簽署這份承諾書,是經(jīng)過學校主要領(lǐng)導馮院長同意的,公章也是馮院長提供的。針對這個說法,我們試圖向馮院長核實,卻被告知,他已經(jīng)離職了。
校方表明,馮院長是學校的時任副院長,分管高復項目。簽署承諾書的時間是4月16日,馮院長離職是在4月28日。
那么,作為校方主要領(lǐng)導,離職前簽署的承諾書是否有效呢?
校方表示,馮院長當時的確是學校的主要負責人之一。至于學校要負責的,需要法律來進行判斷,家長對此有異議的話,他們接受起訴。
針對校方的態(tài)度,徐先生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quán)。不過截至發(fā)稿前,徐先生方面?zhèn)鱽硐,校方已?jīng)同意退費,具體金額正在協(xié)商。
來源:小強熱線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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