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程先生表示,他向開發(fā)商支付了10萬元作為新房的訂金,結果既未能買到心儀的房子,訂金也遲遲未退到賬。 7月30日下午,程先生參觀一小區(qū)后,向福州市元昌房地產公司支付了10萬元人民幣作為選定房產的訂金。然而,在等待置業(yè)顧問完成正式認購手續(xù)的過程中,卻被告知他所心儀的房子已被其他買家搶先一步認購。 調解小組注意到,這份認購協(xié)議書中,需要填寫的部分 都是空白的,但是在第二頁的落款處有程先生的簽字和手印。 程先生表示,當時置業(yè)顧問和案場經理承諾,會在8月1日也就是采訪當天退還10萬元,然而程先生卻一直無法聯(lián)系上他們。 小區(qū)里面有沒有跟那個戶型一樣或者層高一樣的,再拿一套賣我們,我們也按照之前的價格;如果說所有的房子都售罄了,都沒有了,那你就把這個錢還給我。 調解小組前往售樓部了解情況,面對程先生的詢問,負責他的置業(yè)顧問摔門離開。 現(xiàn)場,程先生再次嘗試撥打案場經理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隨后,一名售樓部工作人員向調解小組解釋,出現(xiàn)這樣的誤會確實是內部溝通不暢所致,并提供了兩份轉賬記錄作為證據,記錄上表明,在程先生支付訂金前十幾分鐘,該房源已被另一位客戶認購。 開發(fā)商已在辦理退款手續(xù) 承諾當天退回 工作人員表示,程先生支付的10萬元是購房意向金,已經在辦理退款程序。調解員認為,鑒于程先生的購房目的無法達成,開發(fā)商應當及時退還款項,并做好解釋工作,同時也對置業(yè)顧問的服務態(tài)度提出了批評。 售樓部代表向程先生表達了歉意,并承諾盡快將款項原路退回。當天下午,程先生反饋已收到退款,糾紛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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