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們報道了山東省惠民縣臧家村的趙先生,由于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按照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救助標準,他每個月都能領到政府發(fā)放的626元的照料護理費?墒勤w先生發(fā)現,這筆費用他只能領到一半,另一半要分給一家養(yǎng)老服務機構,為他提供家政服務。他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想要取消服務,但民政部門告知無法取消。
那么這筆照料護理費為何要一分為二,又能不能取消呢?
節(jié)目播出后,趙玉強再次給特派員打來了電話,說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已經跟他取得聯系,表示照料護理費確實無法取消,希望幫助協調。隨后,特派員來到了惠民縣民政局。來看特派員的追蹤報道:
跟趙玉強的說法不同,濱州市大愛養(yǎng)老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說,每次服務后當事人的評價都是滿意,服務過程中并沒有“走過場”的情況出現,那么事情是否如同這名工作人員所說呢?隨后特派員查看了社會護理機構為趙玉強服務的記錄:
就在采訪結束后的第二天,當事人趙玉強打來電話說,當地鎮(zhèn)政府已經跟他就取消社會護理服務的事情協商一致了,他的訴求也得到了滿足。當地民政部門也承諾繼續(xù)優(yōu)化相關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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