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楊女士自述在
江蘇省蘇州市常熟市
虞悅足道(莫城店)做SPA
小腿被鹽水袋低溫燙傷
她表示,10月23日在該店充值1399元并做了一次全身SPA,店員將鹽水袋放在自己小腿上一個多小時,做完兩三個小時后,小腿就開始起水泡并且越來越大,足療店技師回復(fù)是因濕氣重,檢查后才知道是低溫燙傷。
門診病歷顯示,楊女士“雙小腿低溫燙傷”,診斷為“下肢燒傷”。楊女士稱自己三級燙傷要做手術(shù)植皮,且燙傷后無法走路臥床休養(yǎng)近兩個月。
虞悅足道(莫城店)工作人員稱,楊女士索要4萬賠償無法協(xié)商一致,建議走法律程序。店內(nèi)確實可能存在操作問題,但她走時沒事,幾天后才來說,也無法肯定就是在店里燙傷。
據(jù)媒體報道,導致低溫燙傷的溫度一般在44℃到50℃之間,皮膚接觸時間越長,損傷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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