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18時許,上海崇明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接到市民張先生報警,稱其在新開河路上看到一名男子駕駛一輛造型奇特的“卡丁車”快速行駛,其間多次變道,險些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fā)生碰撞。
接警后,民警立即調取沿線公共視頻,發(fā)現(xiàn)該“卡丁車”實為由電動平衡車改裝而成的玩具車,駕駛者是一名男子,行駛時左顧右盼,神情悠閑,全然未意識到危險。
通過視頻追蹤,民警很快鎖定車輛最終停靠位置,并在實地走訪后找到了當事人楊某。
經(jīng)了解,楊某今年60多歲,這輛改裝卡丁車原本是其外孫的玩具,平時僅在家中場地使用。因外孫長大后不再玩耍,楊某覺得車輛閑置可惜,便趁著夜間車少時開上馬路“體驗兜風”。
民警當場指出,此類改裝車輛未經(jīng)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無法注冊登記,嚴禁上道路行駛。根據(j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僅限在封閉場地或非道路區(qū)域使用。此外,這類車輛無燈光、轉向和制動裝置,安全性能極差,且無保險保障,一旦發(fā)生事故,駕駛人需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經(jīng)過民警耐心普法,楊某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險性。警方依法扣押該車輛并處罰款。
警方提醒:平衡車、改裝卡丁車、滑板車等上路行駛不僅違法,還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市民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選擇合規(guī)車輛出行。家長尤其需加強對兒童玩具車輛的管理,避免在公共道路使用。如發(fā)現(xiàn)類似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10舉報,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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