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孩子在小區(qū)里騎自行車的時候,把一位老奶奶撞倒在地。事情發(fā)生后,王女士一家連忙把老人送到醫(yī)院,承擔相應的責任。然而事后,王女士發(fā)現,這事的發(fā)生,還另有原因,牽扯到另外一個小朋友。
王女士說,事情發(fā)生在2月28號下午。他們得到消息,說孩子在小區(qū)里騎車撞了人。她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把老人送到了醫(yī)院。一切安頓好之后,王女士才回到家里,開始批評和教育孩子。而孩子委屈地說,是他在騎車的時候,被其他小朋友蹬踹,才導致了意外發(fā)生。
孩子的話讓王女士很意外,隨后調取了周邊監(jiān)控。畫面很清楚,一位身穿黃色羽絨服的孩子站在路上,時不時用腳去蹬其他騎車經過的小朋友。王女士的孩子就因為被蹬了一下,導致分了神,把老人撞倒在地。王女士說,他們隨后找到了黃色羽絨服孩子的家長。一開始,對方也愿意和他們共同承擔責任。
幾天后,被撞的老人家出院了。王女士墊付了全部的醫(yī)藥費、治療費和營養(yǎng)費,一共6000多元。可她拿著發(fā)票和付款憑證找到對方家長時,雙方卻談得不太愉快。王女士當時還請派出所民警參與協調,可最后也沒有結果。
說好了承擔一半的費用,對方為何又不支付這筆錢呢?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對方孩子的家長。電話中他承認,他們本來是愿意承擔部分費用的?稍诤髞砗屯跖繀f商具體賠付方案時,王女士請派出所民警介入。而民警上門的時候,他們家里恰好只有孩子一個人在家。對方家長說,警察雖然是上門協調,但他們孩子膽子有點小,就有了心理陰影。
對方家長表示,因為他們的孩子受到驚嚇,所以他們目前不打算立即向王女士支付一半的費用,除非王女士走司法程序。
這樣的說法,讓王女士非常無奈。對于此事,田小江律師認為,根據監(jiān)控畫面看,黃衣孩子用腳蹬踹過往自行車,是導致事情發(fā)生的誘因,男孩的監(jiān)護人應當為此承擔相應責任。
田小江律師認為,王女士請民警出面協調,也是合理合法的行為。警察到孩子家里調查了解情況,是正常處理糾紛的職務行為。而孩子的父母,這應該履行陪護管理保護的義務。如果孩子真的受到所謂驚嚇,也只是父母沒有履行監(jiān)護義務造成的。田小江律師認為,對于以“警察上門給孩子帶來精神困擾”的理由和觀點,不管在在法理上還是情理上,都是不成立的。
鑒于目前雙方難以溝通的狀況,王女士最后也打算通司法程序,來解決此事。
(第1眼-重慶廣電記者 譚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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