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警局岳陽支隊臨湘大隊組織民警在京港澳高速臨湘收費站開展夜查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輛湘F號牌小型轎車行駛軌跡可疑。民警隨即上前對該車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達98mg/100ml,駕駛員涉嫌醉酒駕駛。
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張某稱,自己和14歲的女兒從親戚家回岳陽臨湘市的家中,晚飯時喝了幾瓶啤酒,本不打算開車回家,但因女兒做了心臟搭橋手術(shù)忘記將藥帶在身上,著急回家吃藥,便鋌而走險酒駕回家!凹依镎娴臎]人了,她是要去吃藥,不騙你!隨后,民警聯(lián)系張某的家人將其女兒接走,并將張某帶至岳陽臨湘市人民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jīng)檢測,張某當(dāng)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4.23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最終,駕駛員張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考取。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張某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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