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據媒體報道,河南鄭州的一位王先生兩年時間內被公司扣了1萬多工資,每個月被扣了 500 塊,不是因為他工作表現(xiàn)不好,僅僅是因為他體重超了標!
河南鄭州的王先生是鄭州盛基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秩序主管,一直以自己”高大壯”為驕傲。
但是在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突然下發(fā)《關于開展員工體型達標活動的通知》。文件中寫明了男女體型參考標準,其中男性體重標準是身高減去 105 得出來的數字,超出或低于標準體重的 10% 即為不合格。
根據公司的通知,王先生的體重需要達到 150 斤才算合格,但他現(xiàn)在有 200 多斤,因此每個月公司都要扣他 500 塊錢,從 2019 年 11 月到現(xiàn)在已經扣了 1 萬多塊錢了。
為了減肥達到公司的標準體重,王先生也付出了很多,從以前的一天三頓飯變成一天一頓飯,已經減了 30 斤,但是現(xiàn)在實在是減不下去了。
在采訪中,人事部經理首先表示沒有克扣王先生任何工資,但當王先生反問為什么要每月扣他 500 塊錢,人事部經理又改口說如果體重達標了,扣掉的工資會一次性返回,曾經有一個員工被扣過最后全部返還了。
后來人事部經理稱不是體重不達標就要扣錢。王先生表示班長級以上的都扣了,經理否認。
這時王先生放出他和人事部經理打電話時的錄音,錄音中王先生問:”我體重超標的錢是不是一直這樣扣下去了?”人事部經理問:”你體重恢復了嗎?”王先生回答沒有恢復,人事部經理說:”沒有恢復正常是要扣錢的。”
記者詢問人事經理,員工的體重和應拿的體重有何關聯(lián),人事經理回答:”沒有特別關聯(lián)!,爾后反復否認錄音中說的”沒有恢復正常要扣錢”。
鄭州市高新區(qū)人力資源勞動爭議仲裁院的仲裁員史梁表示: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對于用人單位制定規(guī)章制度有明確的程序要求,首先審核他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其中涉及懲罰甚至解除辭退的條款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鄭州盛基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稱公司內部會開會討論,會整改不恰當的規(guī)定,之后會和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
“下一步我們會介入,對全公司的用工進行一個調查。如果涉及違法我們會依法查處!编嵵菔懈咝聟^(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的管坤平說。
此事也引發(fā)網友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該公司的做法十分奇葩。
有一部分網友則認為該公司下發(fā)該通知的出發(fā)點是為了員工的身體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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