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浴間沒有防滑措施 民宿旅客洗澡摔骨折 7月24日,岳陽的劉女士帶著一家五口來到長沙旅游,期間入住在中山路三角花園的“三顧民宿”,晚上他的父親在民宿洗澡時,因洗浴間地面濕滑且無防滑措施,不慎滑倒撞上門檻,導致肋骨骨折。劉女士認為,民宿安全措施缺失是事故主因。
劉女士的父親說,淋浴間離地面有一定的高度,當時他沖完涼從淋浴間出來時,腳下一滑,身體便往后傾倒,背部撞到了臺階上:“當時我就聽到一響,鉆心的痛。”
事發(fā)后,劉女士立即將父親送到了長沙市第一醫(yī)院就診,經(jīng)診斷為肋骨骨折,并聯(lián)系了“三顧民宿”管理方。然而,對方不僅不承認安全措施不到位,還推卸責任,這讓劉女士覺得有些心寒。
民宿老板拒認管理過失
僅賠400元被指冷漠
“民宿方得知骨折后,從來沒有道過歉,而且不承認是民宿的防滑措施沒到位,才導致的這個事情,沒說以后會改正,連對不起也沒有說 。”劉女士告訴記者,對方只是一味強調(diào)跟他們沒關系,出于人道主義他們只愿意補貼劉女士的父親400元檢查費。“他們是一個比較冰冷的生意人。”
家屬索賠8000元
民宿方認為賠償不合理
劉女士表示,父親在民宿淋浴間摔傷骨折至今已有好幾天,“三顧民宿”管理方從未前來看望受傷的父親,連句道歉都沒有,還推諉安全責任,除此之外,管理人員更以“要求不合理”為由拒絕予以賠償。
“首先他在哪里摔的我不知道。他說是在房間里摔的,我沒有質(zhì)疑過,我們覺得她的要求太不合理了 ,她要把房費全退給她1000多元,免費住三天,然后賠她6000元錢,相當于我要賠她8000元,我問她為什么我是全責?這個東西不合理的那就沒必要協(xié)商。”“三顧民宿”管理人員。
民宿管理人員態(tài)度強硬
“不認可就掛了”
面對家屬的維權訴求,“三顧民宿”管理人員回應顯得尤為強硬。在溝通過程中,管理人員不僅質(zhì)疑劉女士提出的賠償金額“不合理”,甚至用一些極端說法拒絕與劉女士進一步溝通。
“這個房間業(yè)主裝修后自己用了四五年都沒有摔過跤,而且其他客人也住過,你說檢查也好,還是醫(yī)院開的藥也好,一共是711元,我之前說了全報,我不是說不給錢,但是你要的太多,我把房間都可以給你,直接抵押給你好吧!”“三顧民宿”管理人員氣憤說道。
記者:“現(xiàn)在她不認可咱們的處理方案 怎么辦呢?”
“三顧民宿”管理人員:“不認可就掛了,掛了。”
雙方協(xié)商難達一致
家屬擬法律途徑維權
律師表示,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條,民宿作為經(jīng)營場所,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除此之外,民宿經(jīng)營者不得以“其他客人未摔倒”由推卸責任。針對此事,劉女士表示,她將與民宿方再進一步溝通協(xié)商,如仍協(xié)商不成,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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