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問2016年鄭州市民討論度最高,最關(guān)心的一個問題,一定非房價瘋漲,又迎來限購限貸莫屬!正在一群人為沒買到房子捶胸頓足之時,不少被突如其來的限購限貸政策卡在門外的市民更是傷透了腦筋!
這不,今天的求助人李先生買房時就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按說李先生是鄭州戶口,可以購買第二套住房,奈何限貸政策導致李先生要多掏不少錢。要是能按照首套住房辦理該有多好啊……
想再買一套房子,卻因限貸遲遲無法下手。正在一籌莫展之際,李先生說,“捷徑”來了……
注意,這個假離婚可不是夫妻雙方同意后去民政局離婚,而是請人辦理假離婚證!就這樣,李先生果真去辦了……
可這樣的假離婚證真的可以以假亂真嗎,買房的時候不會出問題?
假離婚證拿到了,李先生交了兩萬五千萬的定金?衫潇o下來,李先生說自己越想越不對勁,辦假證可是違法行為,再說了這樣的假證真的沒問題嗎?在咨詢了房管局后,李先生決定,房子,不能買!
在綠都瀾灣售樓部,小莉見到了當事的置業(yè)顧問,而針對李先生反映的問題,對方矢口否認。
而在小莉準備就這個問題繼續(xù)了解時,一名工作人員上前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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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過長時間的溝通,鄭州市綠錦置業(yè)有限公司的一名王經(jīng)理表示次日可以給出答復。第二日,小莉陪同李先生再次來到售樓部。那么,置業(yè)顧問在售樓的過程究竟有沒有李先生所說的情況呢?
雖然李先生的款項退還了,但李先生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屬實,仍舊沒有定論。假如真的如李先生所說,拿假離婚證去買房,會有什么后果呢?
限購限貸政策下,許多人開始“各顯神通”,假離婚有越演愈烈之勢。有的真離婚再復婚,房子面前,婚姻俯身屈就,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不在少數(shù);有的直接辦假證,不惜觸犯法律。可不論哪種方式,都暗藏風險,做決定之前還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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