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同契注》卷一百四十七 子部五十七
《參同契注》·二卷(江蘇巡撫采進(jìn)本)
國(guó)朝陳兆成撰。兆成字宜赤,上虞人。案《浙江遺書目錄》,載有兩陳兆成。其作《太極圖說注解》者,稱為常熟陳兆成,康熙初人。作此書者,稱為上虞陳兆成。然《太極圖說注解》末有乾隆戊辰兆成子魯附記凡例,稱是書與《參同契》互有異同,是刻可分為二,可合為一云云。則似乎二書又出一人,疑不能明也。其書盡廢諸家舊注,獨(dú)以文義推尋,分《參同契》為三篇。以補(bǔ)塞遺脫為后篇,亦分為三,與前篇相配。又統(tǒng)分為二十九章。大旨謂首篇專明易理,御政章乃言人君治世之事,即易之神化流通處,其后乃配以服食之法,而總不外乎易之中。又自作釋例一篇附於末,反覆推闡,其說頗詳。
卷一百四十七 子部五十七
○道家類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