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公園南大門外停車場上,停著幾輛電動車和自行車。)
(南郊公園南大門外停車場,一塊牌子上寫著“電瓶車自行車停車收費”等字樣。)
長沙晚報訊(記者 鄧艷紅)“南郊公園南大門前坪,自行車、電動車停車需要繳費。那是公共場合,收費是否合理?”近日,長沙市民蔣先生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他居住的地方離公園不遠也不近,每次都是騎電動車去,他將車停在公園大門外,每次都有人向他收取停車費。對市民的質疑,南郊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回應:收費是經過物價部門批準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游客!笆召M后就會對停車進行管理,如果市民的車在這里遺失,我們是會負責的!惫ぷ魅藛T說。
現場探訪
停車場其實是空地
沒停車位也沒雨棚
記者來到南郊公園,在公園南大門外找到了蔣先生所說的那個停車場。
停車場正對著南郊公園保安亭,一塊放在地上的告示牌上寫明:8∶30—18∶00,電瓶車、自行車停車每臺收費兩元。說是停車場,實際上就是一塊很普通的空地,并沒有停車標識標線,沒有劃停車位,也沒有遮雨棚。這塊空地的面積并不大,根本停不了多少車。記者在現場看到,停車場停著幾輛電瓶車、1輛自行車,除了一直坐在保安亭里的保安外,并沒看到有專人看守停車場。
蔣先生認為,這根本算不上是一個停車場,就是一塊公共空地,任何人都可以停車,不應該收費!暗侵灰阃T谀抢铮呐轮挥幸环昼,也會有人來要你交費!笔Y先生告訴記者,他這1年多來,每次到公園都交了停車費。
園方回應
收費是因請人看管
經過物價部門核準
這項收費是否合理?南郊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說,收費是經過物價部門核準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游客。
南郊公園管理處經營科科長胡桂林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該證由長沙市物價局在2011年5月25日簽發(fā)。登記證上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是:小車5元/次、大車10元/次、摩托車及電動車2元/次!昂竺嬲哂肿兞,物價部門放開了停車收費審批,只限定了最高價,我們仍然按照(摩托車及電動車)2元/次的標準執(zhí)行!焙鹆终f。
至于為什么要收費,胡桂林解釋,因為公園財力和人員有限,為了規(guī)范停車和保管游客的車輛,公園只能從外面請人看管。胡桂林介紹說,曾經有一段時間,停車沒有收費,沒有專人看管車輛,結果這里停車十分混亂,甚至有些游客的車輛丟失!澳莻時候市民投訴更多,說公園方面管理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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