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馬先生向12345政務(wù)服務(wù)熱線反映,他停在浙江溫州甌海區(qū)婁橋免費停車位的車子突然不見了,后來通過交警查找得知,車子是被婁橋街道工作人員拖至停車場停放了半年多。而馬先生若要取回車子則需要繳納4500余元的高額停車費。馬先生認為車子被拖走前,他并未接到任何要求其移車的通知,這筆停車費收的不合理。 今年2月底,馬先生將自家的一輛藍色奧拓汽車停在婁橋街道天弘景園門口免費停車位上。由于馬先生家有兩輛汽車,且這輛奧拓汽車較為老舊,所以平時很少使用。11月底馬先生準備使用該奧拓汽車時卻怎么也找不到車子了。 馬先生:找不到了,然后我報了110,他讓我去打(聯(lián)系)交警,交警給我查到了在那里停著,我的電話跟我的車牌都是相應(yīng)的,一查就查得到。然后我就去那里取車,他說停車費要4500(元),你才能開回去。 通過交警部門,馬先生得知自己的奧拓車在5月中旬時就被拖到了婁橋尚匯停車場。雖然車子找到了,但馬先生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車輛在停車場總共停放了225天,他需要繳納4500元才能將車子開走。對于這筆高額的停車費,馬先生認為不合理。馬先生說,車輛被拖離前他并未接到任何電話或短信通知他移車,且停車位周圍并未標明車位使用期限。 隨后,記者與馬先生一同來到婁橋尚匯停車場,停車場負責(zé)人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是在接到婁橋街道工作人員的通知后才將馬先生的奧拓汽車拖至停車場停放的,對于婁橋街道工作人員在安排其拖車前是如何通知馬先生以及是否通知到位,他并不是十分清楚。 那么婁橋街道辦事處對于轄區(qū)內(nèi)長時間停放在免費停車位內(nèi)的汽車處置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在拖車前又有哪些流程,對于馬先生的奧拓車處置前是否通知到位了呢?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又來到了婁橋街道辦事處,不巧的是相關(guān)領(lǐng)導(dǎo)均外出了。隨后,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了婁橋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黃文棟。
馬先生:他這里的停車位又沒有規(guī)定停多久,然后拖過去的時候沒有發(fā)信息給我,打電話給我,如果他打電話給我,我會第一時間去處理,但是沒有收到信息,我感覺這個收費就不合理。
婁橋尚匯停車場負責(zé)人 王先生:街道那邊車子上面有個單子貼了,多少時間這個車子要移掉,他超過那個時間,他就是通知我們過去要把車拖掉。
婁橋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黃文棟:我們這種免費停車位,市交管局對這種機動車好像也有處置指導(dǎo)意見的,還有我們文明城市的促進條例,它有個要求就是說你超過30日要責(zé)令駛離的。拒不駛離的我們要處罰款,還要把車給拖走,拖到指定地點的,至于說有沒有聯(lián)系他,我想因為我自己不是直接指揮的,我之前都有交代了,就是我們同事一般都是通過114或者上面有號碼就直接打的,有些人不是長期的那種,還是能動的,他基本上都是會過來移走的,他這個比較特殊,人又不在溫州,我們聽說114也聯(lián)系不上他,所以我們在貼了告知之后也就是沒辦法聯(lián)系上,就是貼告知了之后,后來我們在一定時間內(nèi)就把它拖走了。
黃文棟表示,為了“美麗甌!苯ㄔO(shè),根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街道對轄區(qū)免費停車位內(nèi)連續(xù)停放一個月以上的車輛會通過貼告知單以及撥打114通知車主將車駛離,對于一些拒不駛離的車主則會對其進行拖車處理。對于馬先生反映的未收到電話通知問題,黃文棟表示由于街道辦事處并無車主的個人信息,只能通過114聯(lián)系車主,街道工作人員并不能保證一定能聯(lián)系到車主,針對馬先生反映的停車費問題,他們將聯(lián)系停車場酌情進行處理。在此,《溫州零距離》也提醒廣大市民,公共停車位是為了方便大眾停車,請勿長期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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