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青島電視臺生活在線欄目報道,近日接到了市民王先生的求助,稱自己相中了中梁首府的房子,交上了二十多萬的訂金,期待馬上要開啟新生活了,可這趟購房之旅并不舒心。
去年王先生相中了在重慶中路上的中梁首府的房子,中梁首府的銷售人員告訴王先生,可以按照首套房30%的首付政策來買房,于是王先生交上了二十多萬的訂金。王先生這套房需要在3月31日之前把首付交齊,就在王先生準備去辦手續(xù)的時候,開發(fā)商表示現(xiàn)在政策有變,王先生的部分公積金可以用,但是必須交40%首付,而且首套房的資格沒了。
王先生表示不解:“年前定的房子,簽了認購書,一共交了二十五萬訂金,我名下還有套房,也告知他們了,首套房的政策不是說這個去年年底或者今年才有的,那么作為一個賣房的企業(yè),難道連這個首套房的資格的問題都確認不了嗎?”
于是王先生決定退房退款,中梁首府的一位主管告訴王先生表示領導休婚假去了,之前走的流程都作廢了,現(xiàn)在需要重新發(fā)起,重新發(fā)起流程需要15個工作日,退款的話需要30個工作日,王先生認為這非常不合理。
隨后,記者來到了中梁首府的銷售中心。
對此,中梁首府的銷售人員表示王先生的退款流程正在進行當中了,“可預期的退款時間要以書面材料為準,具體時間沒辦法保證,只是一周到十天之內(nèi)給王先生一個答復!倍鴮τ谑赘犊钣30%變成40%,銷售人員解釋:“因為進行貸款時,公積金是沒辦法使用的,一套房首付30%可使用公積金,二套房首付40%可使用公積金。”
最后,王先生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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