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2020年在朋友的朋友介紹下買了一份中國人壽的保險理財,目前已經(jīng)存了10萬元,可上周,鄭先生想要取出錢時,卻被人壽公司告知只能取回6.2萬元,違約金3.8萬元。鄭先生質(zhì)疑,為什么要扣違約金,購買時并沒有告知,但是中國人壽回復(fù),這是規(guī)定。
鄭先生是一位兵哥哥,2020年回莆田家中探親時,他打算把錢存到銀行,但是他朋友的朋友知道后,對他說,可以購買中國人壽的一款保險,是理財型的,比銀行利率高,自己在人壽上班也有買,而且可以隨時退保,條件自由。
鄭先生說,既然比銀行利息高,又是朋友的朋友介紹,出于信任,就同意了。當時買保險時,沒有材料,也沒有合同,對方介紹后就直接在他的手機上幫著買了,一年交5萬元,一共需要交5年。買完后,鄭先生就回部隊了,一年后,2021年回家探親時,他才收到這份保險的合同。鄭先生說,當時也沒看這份合同,丟在家中,探親結(jié)束后,就又回部隊了。
三劍客注意到,鄭先生手上的合同落款是中國人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鄭先生買的保險叫做 “國壽鑫福臨門年金保險”,每年需要存5萬元。鄭先生說,第二年的保險費是自動劃走的。今年到了第三年交費的時候,鄭先生想要把錢拿回來,但是去辦理手續(xù)時,卻被告之10萬元只能取出6.2萬元。
鄭先生說,自己買這份年金保險至今,從沒人說過中途退保需要支付違約金,不然自己肯定會選擇把錢存在銀行的,如今平白無故要扣款3.8萬元,他向人壽公司提出,希望他們可以和銷售人員再核對下。但是人壽公司回復(fù),當時的銷售人員已經(jīng)離職了,也許銷售人員當時存在誘導(dǎo)行為,但是也很難調(diào)查。
鄭先生質(zhì)疑,自己買的這份保險,收益如何、規(guī)則如何,當時全靠人壽銷售人員介紹,合同是一年后給他的,這幾萬元的違約金不應(yīng)該收取。
5月23日,三劍客對接中國人壽客服,對方記錄后表示,會轉(zhuǎn)交給相關(guān)部門跟進。24日早上,三劍客接到人壽方面的電話,對方表示,將約鄭先生當面了解情況,然后再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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