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
“欠條”應(yīng)該怎么寫嗎?
原來
就連署名
也有大學(xué)問……
2016年,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原告張甲稱,被告王小乙(皆為化名)多次從自己這里購買黃沙,并分別于2016年3月2日、2016年4月5日、2016年6月5日向張甲寫下了欠黃沙貨款18000元、13000元、29060元的欠條各一張,王小乙在三張欠條上署名“王乙”。
張甲表示,自己曾多次向王小乙催要欠款,王小乙都沒有給付以上所欠黃沙貨款60060元。
張甲為證明其主張向法院提交了3張欠條,用以證明王小乙所欠黃沙貨款共計60060元。
王小乙辯稱,自己叫王小乙,不叫王乙。而張甲出具的三張欠條,內(nèi)容、簽名都不是本人書寫,自己沒有購買過張甲的黃沙。因此,王小乙表示,張甲的起訴不屬實,不同意張甲的訴訟請求。
張甲堅稱,這三張欠條都是王小乙本人書寫,雖然簽名風(fēng)格不同,但欠條內(nèi)容、欠款金額、手機號碼、欠款日期均出自王小乙一人,且王小乙的父親偶爾也會稱呼王小乙為王乙。
案件審理過程中,王小乙曾申請對涉案三張欠條進行筆跡鑒定,因其未交納鑒定費用,鑒定中心作退案處理,后王小乙不再要求進行筆跡鑒定。
欠條作為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所寫的書面憑證,在現(xiàn)實生活中頻頻出現(xiàn),因欠條不規(guī)范或欠條內(nèi)容欠缺引發(fā)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如何寫好欠條,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
(一)字里行間不能留有多余空間,應(yīng)當緊湊;
(二)認真核對欠款人的簽名是否正確,最好附帶在欠條中體現(xiàn)出欠款人的身份證號碼,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欠款人簽名應(yīng)當當面書寫,防止欠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欠條;
(四)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chǎn)生分歧的語言;
(五)最好在欠條中體現(xiàn)欠款的原因,以備查證。
“欠條”是證明債權(quán)、債務(wù)關(guān)系存在的重要證據(jù),規(guī)范書寫欠條能夠有效避免很多麻煩和糾紛,趕緊學(xué)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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