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車超過2秒了,要再交2元!” 近日,福建廈門市民蔡先生撥打 廈門晚報市民熱線5589999稱: 自己在筼筜路咖啡一條街停車場掃碼付費后,上車準備離開時卻被收費員攔下,對方竟然告訴他還需要再次繳費。 這讓蔡先生感到非常不解 怎么會因為開門上車這短短幾秒 收費員就要額外收費? 那么,事情究竟是怎樣? 來看廈門晚報記者的走訪 先看下市民的說法 掃碼付了10元停車費后 被收費員告知上車后超時2秒 蔡先生告訴記者,近日自己駕車帶著一家人前往位于筼筜湖畔的咖啡一條街,然后將車停在了筼筜路停車場006號車位。停好車后,蔡先生的手機里就收到了一條由“廈門智慧城市”微信公眾號發(fā)來的自動消息,提醒他車輛已進場,上面還出現(xiàn)“入場時無需支付,請于離場時統(tǒng)一支付”的字樣。 蔡先生說,大約兩小時后,自己準備開車離開車位。上車前,他掃描了地上車位號旁的二維碼,支付了10元停車費。然而,就在他回到車上準備離開時,卻被停車場的收費員攔了下來。蔡先生告訴記者:“當時那名收費員跟我說,我上車后超過了2秒,需要額外再交2元停車費! 筼筜路停車場的主管單位是思明城建集團下屬的思明城市服務有限公司。 被收費員拍了臉部照片 對方稱是為了“取證” 蔡先生非常不解!凹热皇请x場時統(tǒng)一支付,那么我掃碼交的10元停車費應該就是所有的費用了,怎么會因為開門上車這短短幾秒,就要額外收費?”他說,當時自己并沒有按照收費員的要求交錢,誰知收費員卻在他降下車窗時,用手機對著他的臉和副駕駛拍照。“收費員說要拍照‘取證’,在未經(jīng)我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拍了我和我家人的照片!辈滔壬f,雖然自己當時沒有補交2元,但因為手機開通了免密支付,回家后系統(tǒng)自動扣了2元費用。 當晚,蔡先生撥打了市長專線12345投訴。“筼筜路停車場自動收費系統(tǒng)有漏洞,這里是廈門有代表性的消費區(qū),更是廈門的門面之一,難道就是這樣對待市民和游客的嗎?”他說道。 5日,記者采訪了筼筜路停車場的主管單位——思明城建集團下屬的思明城市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明城服”)。 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筼筜路停車場是按照廈門城市道路停車收費標準來運作的,白天收費時段通常是每15分鐘2元,扣費時段從車輛駛入車位時算起,直到車主掃描二維碼駛離車位。思明城服工作人員表示,已通過市長專線收到了來自蔡先生的投訴,將會和上級報告,進一步協(xié)商收費系統(tǒng)的改進和優(yōu)化,提升完善市民的消費體驗。 蔡先生說 思明城服已和他聯(lián)系并致歉 對于收費員不合理取證的行為 思明城服也表示會繼續(xù)調(diào)查 “通常收費員只需要拍車輛取證即可,拍臉一事,他們提出會讓收費員道歉。同時,他們也提出,要退還多收的2元。”蔡先生表示,退費并不是他提出異議的主要原因,“希望我們的停車收費系統(tǒng)能和文明城市相匹配,不斷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不要忽視市民關注的點滴細節(jié)! 福建巽明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擁軍 停車場在交通管理部門均有備案 其收費標準都應向大眾公示 市民如遇到停車收費不合理的情況,可以按照不同主管部門分類,例如,小區(qū)停車場主要由物業(yè)公司管理運營,公共停車場則由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門管理。市民可以根據(jù)相應情況,向市長專線、主管部門或是消委會投訴,必要時可以依法訴訟。在蔡先生的案例中,收費員在未經(jīng)車主同意的情況下,拍攝車主照片和車內(nèi)情況,是屬于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行為。 停車收費看似小事 實則是關系民生的大事 停車收費不合理、亂收費的問題 不僅影響百姓生活 也影響城市形象 廈門思明城市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的停車收費路段。 不少市民講述了自己停車的故事 并對停車的管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郭先生:今年春節(jié)遇到一件很離譜的事!除夕當天下午2點左右,我的車停在中山路靠第一市場段。當天下午4點左右,我掃碼付費后駛離車位。7天長假過后,我在思明區(qū)另一個路段停車時,收費員告訴我系統(tǒng)顯示我欠費300多元。他還說,系統(tǒng)顯示我的車一直未駛離中山路停車位。我跟收費員說明了情況,對方說這跟他沒有關系。于是,我撥打了相關單位的投訴電話,接線員說查清楚情況后會退錢給我。還好,隔天我就收到了退款。這個收費系統(tǒng)有問題,我明明掃碼付了停車費,卻還出現(xiàn)這種情況。幸好情況查明了,不然我真的很冤枉! 市民伍先生:今年5月,我在前埔西路南段停車,由于之前已經(jīng)綁定了“廈門思明停車”微信公眾號(編者注:“廈門思明停車”微信公眾號也屬廈門思明城市服務有限公司管理運營),因此離場時系統(tǒng)已自動扣費。誰知當晚就又收到公眾號發(fā)來的欠費通知,提示欠費2元。我立即提出申訴,受理通過后,審核反饋竟稱,由于收費員確認離場時剛剛超過了15分鐘,‘問題無法避免,不好定義’。 分明就是繳費系統(tǒng)有漏洞,怎么能說‘不好定義’?收費員延遲確認的責任,不應該把賬算到車主頭上。此外,我還提出質疑,申訴過程必須提供支付證據(jù)圖片,如果申訴都要照片,那豈不是我們每次停車都要拍一次照片? 市民丁女士:上學期,有一天我送孩子上學,把車停在瑞景公園小區(qū)附近的路邊停車位。當時停了七八分鐘,我就把車開走了。結果回家后,我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提示欠費2元。停車收費依靠人工判定時長,很容易出現(xiàn)差錯。 市民張先生:今年7月,我在蓮花五村路邊停車位停車,約10分鐘就離開了,沒想到第二天接到了欠費信息。系統(tǒng)竟然顯示我從晚上7點停到了10點,停了整整3個小時。不僅如此,以往的欠費信息通常還會附上照片,證明車輛未離場,但這一條卻沒有。 市民鄭先生:幾天前在長青路路邊停車,停了十幾分鐘。離開時,我用手機掃描車位上的二維碼支付,但系統(tǒng)顯示的卻是別的車牌號。我沒辦法繳費,現(xiàn)場也沒有收費員,只好把車開走了?赡苁巧弦晃卉囍鳑]有支付停車費,導致我無法繳費。我這種情況算不算逃費呢?路邊停車管理也太隨意了!希望主管單位能盡快改進系統(tǒng),避免給市民帶來更多不便。 最后 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 呼吁有關部門盡快整改! 如果您也遇到類似問題 或者有什么意見或者建議 歡迎在評論區(qū)和大家分享
更多>>熱門排行
更多>>長沙常用電話
長沙社區(qū)排行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