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家超市發(fā)生了這樣一幕:周阿姨買了一塊豬腰子,沒有付款。超市方面認為她是偷竊,還要罰款,而周阿姨不服,認為自己只是忘記了,雙方為此發(fā)生爭執(zhí)。
周阿姨說,上午九點多,她前往小區(qū)附近的一家超市買菜。先選了個豬腰子,價格八塊多。周阿姨把豬腰子放進了隨身的口袋,然后又選了一些蔬菜,拿在手里。周阿姨表示,結(jié)賬的時候,一時大意,忘記把口袋里的豬腰子拿出來。從店里出來之后,周阿姨去了另外一家店。正要進門,前一家超市的幾個工作人員找到了周阿姨,還稱她是小偷。同住一個小區(qū)的鄰居們投來了異樣的目光,讓周阿姨非常難堪。最后,超市工作人員表示,要對周阿姨罰款200元。周阿姨說,自己家住附近,長期來這家店里買菜,以前從來沒有拿東西不付款的情況。630-第1眼記者采訪時,超市內(nèi)的值班人員恰好已經(jīng)換崗。通過電話,記者聯(lián)系上負責人。對方告訴630-第1眼記者,他們幾乎每天都會遇到顧客不付款,就拿走貨物這種情況,給超市帶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為此,他們在店內(nèi)安裝了攝像頭,專門張貼了警示標語,但收效并不明顯。所以在今天上午,員工們才會格外留意顧客是否存在不付款這種情況。
超市負責人表示,周阿姨結(jié)賬的時候,他們曾反復詢問她是否拿出了所有貨物。而之所以向周阿姨罰款200元,并不是為了以此牟利,而主要是為了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田小江律師認為,周阿姨的行為是不是存在“盜竊”,需要警方認定。超市向顧客罰款200元這種行為本身,是不合法的。超市不是行政管理機關(guān),沒有對大媽進行罰款的主體資格。
律師建議,超市方面在應(yīng)對相關(guān)情況時,最好能加強內(nèi)部監(jiān)管,對于顧客的疏漏及時給予善意的提醒。另一方面,如果確實有人長期、故意行竊,超市方面可以在發(fā)現(xiàn)之后,把對方交給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理。
630-第1眼記者采訪期間,周阿姨和超市方面,未能就相關(guān)處理方案達成一致。雙方也表示,今后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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